附件1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
单位:km
新能源客车
类  别
客车
货车
专用车
测试方法
纯电动
≥100
≥200
≥80
≥80
M1、N1类采用工况法,其他暂采用40km/h等速法。
插电式(含增程式)
混合动力
≥50
(工况法)
≥50
≥50
≥50
M1、N1类采用工况法或60km/h等速法,其他暂采用40km/h等速法。
≥70
(等速法)
燃料电池
≥300
≥300
≥300
≥300
M1、N1类采用工况法,其他暂采用40km/h等速法。
注:1。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无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
2.M1类是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N1类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
二、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
1.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
2.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5Wh/kg。
3。纯电动乘用车产品,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要求:m≤1000kg时,Y≤0。014×m+0。5;1000<m≤1600kg时, Y≤0.012×m+2。5;m〉1600kg时,Y≤0.005×m+13。7。
4.工况纯电续驶里程低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B状态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70%。工况纯电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其A状态百公里耗电量满足与纯电动乘用车相同的要求。
三、新能源客车技术要求
1。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24Wh/km·kg。
2。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要高于95Wh/kg,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倍率要高于3C,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节油率水平要高于40%。
四、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技术要求
1。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5Wh/kg。
2.纯电动货车、运输类专用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49Wh/km·kg,其他类纯电动专用车吨百公里电耗(按试验质量)不超过10kWh。
五、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
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低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30%,且乘用车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不小于10kW,商用车不小于30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