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本)
项目名称:干燥设备、除尘设备、热能设备生产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成都伟兴元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年8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办公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一)
展和改革局备案(川投资备[2017-510114-34-03-187457]FGQB-6477号),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产成套干燥设备20套的生产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的要求,为分析评估本项目投入运行后对区域环境质量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并为环保部门提供管理决策依据,应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成都伟兴元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向新都区环境保护局申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经新都区环境保护局审查决定,由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成都伟兴元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特委托成都宁沣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即派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并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还未动工,项目为新建。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为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C3576),主要生产农产品烘干成套干燥设备。
根据2011年3月3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修正)》有关政策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其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
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目前企业已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申报,并通过新都区发改局的确认,其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017-510114-34-03-187457]FGQB-6477号。说明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详见附件。
三、规划符合性、选址合理性和外环境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系租赁石板滩工业园区(一期)内四川现代农机产业园创飞路369号2号成都森宁科技有限公司2#厂房(14-18轴)进行实施建设。
石板滩工业园区(一期)位于新都区石板滩镇,西起新石龙路,东至兴业大道,南临达成铁路复线,北至三木路南侧规划道路,规划总用地399.50公顷。石板滩工业园区(一期)含已建成的四川现代农机产业园(一期),成都森宁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现代农机产业园(一期)内,三者区位关系见附图4。
1、与《成都市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成都市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可知:
(1)成都市重点发展产业包括特优势产业……“机械”:大力发展工程机械,重点加快装载机、挖掘机、大吨位起重机、特种工程车、多功能钻机和碎石设备等整机及成套设备、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优化发展电工电器、石化通用设备、机床工具等产业,重点支持机械基础件的制造、研发和系统集成。积极培育发展新型农业机械产业……。
(2)空间布局
围绕“十二五”期间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总体定位,坚持“全域成都”理念,按照集集约、区域联动、重点突出的发展要求,结合区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城市功能等因素,以工业集中发展区(含市级工业战略功能区)为支撑,推进“一区一主业”向“一主业多园区”拓展,形成一、二、三圈层产业错位竞争、梯度推进、抱团融合的圈层工业布局。一圈层重点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二圈层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具有比较优势的特优势产业,三圈层重点发展特优势产业和具有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本项目位于“二圈层”新都石板滩四川现代农机产业园内,产品为农用机械,属于成都市特优势产业。项目建设与《成都市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空间布局规划及重点发展产业规划相符。
2、与石板滩工业园区(一期)的规划符合性
根据《石板滩工业园区(一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企业准入要求可知,园区鼓励、禁止及允许项目类型一览表见下表:
表1-1石板滩工业园区(一期)鼓励、禁止及允许项目类型产业组团鼓励类禁止类允许类
轨道制造业集区优先引入与轨道
交通配套的相关
设备制造和服务
业
1)不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
2)技术落后,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
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
3)火电、水泥建材、焦化、黄磷、金属冶炼、煤化工等大气污染重的
项目和产生有毒有害、恶臭异味且与周边环境不相容的项目;
4)氯碱化工、化学农药、医药、皮革、印染染整、化学制浆造纸等废
水排放量大且难于处理,可能影响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项目;
5)与规划环评建议的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不相容的项目。
不属于园区禁止
类、鼓励类产业,
与园区主导产业
不相排斥和不矛
盾、不形成交叉
影响的,符合产
四川现代业政策、选址与
周围环境相容的
企业。
农机产业聚集区优先引入高附加值,具有产业链核心环节的高端装备制造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C3576),不属于《石板滩工业园区(一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禁止进入的行业”,为允许类,项目符合石板滩工业园区(一期)企业准入要求。
3、与四川现代农机产业园(一期)的规划符合性
根据《四川现代农机产业园(一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企业准入要求可知,园区鼓励、禁止及允许项目类型一览表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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