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环境影响
专题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2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与600万套/年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一期工程--1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津宜兰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
目录
1总则 (1)
1.1项目由来 (1)
1.2编制依据 (4)
1.3基本原则 (5)
1.4评价重点 (6)
1.5评价标准 (6)
2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7)
2.1项目概况 (7)
2.1.1基本情况 (7)
2.1.2平面布局 (8)
2.1.3建设内容 (8)
2.2工程分析 (9)
2.2.1生产工艺流程 (9)
2.2.2原辅材料情况 (16)
2.2.3主要生产设备 (16)
2.2.4项目产污环节及防治措施 (19)
2.3固废产排情况 (21)
2.3.1原环评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21)
2.3.2实际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21)
2.3.3满负荷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24)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26)
3.1贮存场所(设施)污染防治措施 (26)
3.1.1已采取防治措施 (26)
3.1.2包装相容性分析 (30)
3.2运输过程的污染防治措施 (31)
3.3处置方式的污染防治措施 (34)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36)
4.1贮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 (36)
4.1.1选址合理性分析 (36)
4.1.2贮存能力分析 (37)
4.1.3环境影响分析 (38)
4.2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39)
4.3委托处置环境影响分析 (40)
4.4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41)
5环境风险评价 (42)
5.1环境风险识别 (42)
5.1.1物质风险分析 (42)
5.1.2风险源项识别 (43)
5.2源项分析 (43)
5.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44)
5.3.1已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44)
5.3.2建议需要加强的风险防范措施 (46)
5.4事故应急预案 (46)
5.4.1编制目的 (46)
5.4.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46)
5.4.3事故预防与预警 (48)
5.4.4应急响应 (50)
5.4.5事故后的恢复 (54)
5.4.6应急预案演练 (54)
5.5环境风险评价评述 (54)
6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55)
6.1《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对应情况分析 (55)
6.2环境管理要求 (57)
7结论与建议 (58)
7.1结论 (58)
7.2建议 (59)
附表危险废物产生明细表 (60)
附件:
1、委托书及合同;
2、2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与600万套/年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审批意见;
3、2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与600万套/年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环评批复及一期
1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项目验收意见和批复;
4、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
5、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6、无汞灯管证明;
7、废油桶回收证明;
1总则
1.1项目由来
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23日,位于高密市醴泉街道醴泉工业园西环城路以西,潍胶路以南,厂区占地面积396767m2。厂区东侧为山东汉泰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侧为大屯村;西侧为畅通路桥西外环拌合站;北侧为潍胶路,隔路为空地。
公司目前拥有100万套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生产线1条,车间总建筑面积69419.75 m2(480.48m×144.48m),包括密炼车间、预备车间、成型车间、硫化车间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密炼机、内置热炼机、成型机、硫化机等。
公司2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与600万套/年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于2014年5月15日通过潍坊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批复文号:潍环审[2014]40号),并于2018年5月24日完成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本次评价仅针对一期工程:1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项目,全厂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具体见表1.1-1。
表1.1-1全厂环保手续履行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
产品及产能
环评批复环评验收产品设计产能实际产能
2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与600万套/年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
项目建设200万套/
年全钢载重子
午线轮胎与
600万套/年高
性能轿车子午
线轮胎生产线
各一条
全钢载重子
午线轮胎与
高性能轿车
钢丝轮胎
子午线轮胎
全钢载重子
午线轮胎200
万套/年;高
性能轿车子
午线轮胎600
万套/年
全钢载重
子午线轮
胎100万
套/年
潍环审
[2014]40
2018.5.24
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套/年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项目投产后,由于在实际运行中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发生重大变化,无法满足现有的环保管理要求。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在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发现危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数量或利用、处置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的,应编制固废环境影响专题报告,报有审批权环保部门的环评、固废管理科(处)和项目所在地环境监察、固废管理机构备案”。上述“重大变化”包括如下情形:
一是危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在原项目环评中漏评的;
二是危险废物实际产生数量超过原项目环评预计的百分之二十或者少于预计的百分之五十的;
三是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的设备或工艺发生变化的。
为此,建设单位委托青岛津宜兰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固废环境影响专题报告编制工作。我公司在现场踏勘和收集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固废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公司实际生产中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发生了如下变化:
(1)原环评未分析废油桶,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油桶由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不作为固废处置。
(2)原环评分析粉状硫磺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实际生产过程中粉状硫磺包装袋厂家无法回收,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原环评分析废润滑油、液压油、废机油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实际企业产生的废润滑油、液压油、废机油可作为芳烃油掺混回用于密炼工序,掺混比例为千分之五。危废量与原环评相比,处置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
(4)废过滤棉实际更换频次低于原环评预期,产生量有所变化。
(5)原环评未分析废UV灯管。
公司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详见表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