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地区二手车办理过户手续须知
第一篇:石家庄地区二手车办理过户手续须知
石家庄市二手车办理过户手续须知
2013年03月10日
二手车交易过程中,“过户”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许多人以为过户很麻烦,其实不然。据石编者了解到,二手车交易过户本身其实并不复杂,只要车辆通过了车管所的验车和查验档案,便能顺利过户,而过户的分类有下面四种:
1、单位对个人:需要携带卖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买方个人身份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2、个人对单位:需要携带卖方个人身份证、买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3、单位对单位:需要携带卖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买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机动车登记
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4、个人对个人:需要携带卖方个人身份证、买方个人身份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但如果是外地个人购车,则需要提供身份证及有效期为一年的暂住证。据悉,除此之外,车辆过户还分本地和外地。
1、本地过户:办理时需要详细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和机动车所有人信息登记表。买方如是个人,则需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单位,则需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一般规定,如是个人购买二手车,需要本人到场,如不能到场,需要有代理人持相应的证件,此外还需要携带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的数码照片、过户发票的第一、二联、机动车验车单。带足这些单据证明,就可以到窗口办理本地过户了。
2、外地过户:携带并填写的有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机动车转籍代理委托书,买方的身份证件需要复印两份(个人是居民身份证,单位是组织机构代码证),卖方则需提供与其住址相符合的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书、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过户发票第一、二联及交费凭证。
注:外地二手车迁入石家庄的条件是:车龄在五年内的车,尾气排放达到国四标准。
第二篇:二手车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车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车辆过户还是原来的几种,不过手续上有了一定简洁,下面具体讲一下需要的资料
A公车转私车
公车转私车要提供:
1.上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皆可)原件
2.车辆行驶证原件(必须有有效的年检)
3.书原件(没有的必须先补,上家还需提供IC卡原件)
4.下家的身份证原件
B公车转公车(单位和单位之间的车辆过户)
公车转公车要提供:
1.上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皆可)原件
2.车辆行驶证原件(必须有有效的年检)
3.书原件(没有的必须先补,上家还需提供IC卡原件)
4.下家的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皆可)原件
C私车转私车(个人和个人之间的车辆过户)
私车转私车要提供:
1.上家身份证原件
机动车报废年限2.车辆行驶证原件(必须有有效的年检)
3.书原件(没有的必须先补,上家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4.下家的身份证原件
D私车转公车(个人的车和公司之间的车辆过户,牌照的性质已经转变,由私牌变为公牌相对价值降低,多数有特别原因)
私车转公车要提供:
1.上家身份证原件
2.车辆行驶证原件(必须有有效的年检)
3.书原件(没有的必须先补,上家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4.下家的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皆可)原件
*涉及单位都需在市场的相应表格上盖公章
注:如车辆本身没有书原件(2001年10月以后的车都有,在2001年10月以前的车市场可以补),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外还需提供户口本,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外还需提供IC卡.如果本来有登记证书,自己遗失了的需到车管所补办,二手车市场不能补办.现在再讲一下不是本地户口人士办理过户的情况:
1.外地户口的情况下: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居住证原件
2.港澳台人士的情况下:提供相应的通行证回乡证及工作证或居住证明(所在区公安局开具)
3.外国人士的情况下:护照原件及工作证或居住证明(所在区公安局开具)
注:很多外地港澳台及外国人士在上海置房,但房产证并不能代替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市场在过户时不使用房产证.
第三篇:二手车过户手续
二手车过户手续
卖方:车主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如果之前过过户就是过户票)。卖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买方:身份证,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
买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车辆原始购置原件或持上次过户。
车辆行驶证原件。
车辆登记证书(大绿本)。
外迁需要购置税小本(01年以前是小红本01年以后小绿本)。
带齐以上所有手续,到二手车过户大厅办理。
双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
带齐以上所有手续,到二手车过户大厅办理。
第四篇:办理房屋转让过户手续须知
办理房屋转让过户手续须知
(一)须提交资料
1、出让方应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出让方为公民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并亲自到交易窗口办理手续。如无法亲自办理手续,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由受委托人办理交易手续;出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并由委托人到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3)出让方为整栋房屋或非开发经营企业建设的私人承建住宅,应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属行政划拨土地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4)出让房屋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应提交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房屋转让证明书;
(5)二手房提交在房产局领取的买卖契约;商品房提交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双方订立的合同,但订立的合同内容必须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内容订立;
(6)房改房转让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并夫妻双方亲自到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7)商品房应提交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受让方应提交资料
(1)受让方为公民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并亲自到交易窗口办理手续。如无法亲自办理手续,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由受委托人办理交易手续;出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受委托人居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