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淮安车辆报废年限/延缓报废年限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机动车报废与延缓报废年限⼀览表
车型
报废年限
可否延缓
最⾼可延
强制报废年限
依据
⾮营运客车
九座以下(含)
可
不限
签注⾄2099年12⽉31⽇
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规定的通知
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
九座以上
可
20年
旅游客车
可
20年
营运(⾮出租)客车
可
15年
汽车报废标准
(1997年修订)
国经贸经〔1997〕456号
20座以上出租车
可
12年
轻货、⼤货
可
15年
微型货车、19座以下出租车
否
8年
带拖挂货车、矿⼭作业车
可
12年
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专⽤车
可
适当
签注⾄2099年12⽉31⽇
⼤中型拖拉机
否
15年
关于制定⼤中型拖拉机报废标准的通知
[1992]物机字191号
三轮农⽤和单缸四轮农⽤
可
9年
农⽤运输车报废标准国经贸资源(2001)234号
多缸四轮农⽤
可
12年
正三轮摩托
可
10-12年
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规定(经贸委、计委、公安部、环保总局联合发⽂第33号)其它摩托
可
11-13年
右置⽅向盘、右改左车机动车报废年限
否
10年
同上(其他摩托)
其它汽车
可
15年
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
国经贸经〔1997〕456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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