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车辆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11篇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1
  车辆三检制度
  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满,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液压部分升降是否正常。
  3、检查方向、制动、喇叭、轮胎、雨刮器是否正常。
  4、检查随车工具、辅助配件是否带齐。
  行驶中注意
  1、行驶途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2、中途适当停车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是否正常。
  3、检查装载的物品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收车后检查
  1、冲刷车辆,车上垃圾及时清除。
  2、加添燃油、机油、液压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各注油点。
  3、检查风扇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松紧度。
  4、排除储气筒内的分离水和凝结物。
  5、排除故障,使车辆达到出车标准。
  6、检查整理随车工具。
  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按照“统一”的原则,特车队要建立全站车辆台帐。
  2、车辆外借时,必须经站长同意,方准出车,车辆超出辖区,必须经局领导、站长同意,方准出车。
  3、车辆驾驶员,任何时间不准出私车,有事必须提前请示领导,如发现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的驾驶员,按照奖罚规定处理。
  4、车辆驾驶员,定车定人,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外借他人驾驶、串开车辆。
  5、车辆驾驶员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行车路线、行驶里程,收车后特车队设专人进行核实。
  6、车辆驾驶员不允许私自脱线或改变工作任务。
  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修、保养的方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汽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驾驶员必须经常对所操作的设备进行检查、完成初级保养和操作供应知的设备维修、保
养知识。
  2、设备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配件或总成时,必须报告上级领导,以旧换新,经专业维修人员鉴定后方可领取或购买,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坏要根据情节,按奖罚规定处理。
  3、设备维修、保养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开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操作工临时安排。
机动车报废年限  4、设备由专人操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5、设备外观要经常保持干净。
  现有环卫车辆油耗标准
  经多次驾驶不同型号的环卫车辆往返龙工作固定路线进行公里和用油量测算,确定目前线路运行的垃圾运输车百公里油耗标准,各车辆油耗均按实际核定为准。参考上面油耗标准做为发放节油奖励标准、
  环卫车辆驾驶工作流程
  1、按时上班
  2、车辆出车前安全检查
  3、接受出车调度安排,明确行车路线和工作任务
  4、随车环卫人员明确分工安排到位
  5.到达垃圾转运站,按安全规范流程操作,对行驶路线
  6、里程,车辆情况,垃圾清运地点,时间等配合垃圾中转站如实做好记录
  7、出车任务完成,及时回到车队交接待命,调度单和行车记录上交主管人员保管,按照车辆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保持正常安全工作状态,无异常。
  8、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清洁检查,并保证车辆停放在指定安全位置,确保车辆熄火上锁方可离开。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2
  一、驾驶员审验合格的机动车辆驾驶证是国家承认其驾驶车辆唯一的合法手续,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所驾驶的机动车辆证件必须齐全(行驶证、附加税证、车船使用税证、养路费证、尾气合格证),及其它相关证件。
  二、驾驶油田自己单位车辆,必须是本单位专职司机或专兼职车管干部,持有油田交警队和油田交通管理中心核发的内部上岗证,才能驾驶本单位所指定的车辆。
  三、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全以上证件,下班后将证件包锁好或拿回家,防止证件损坏或丢失。防止车辆丢失时给盗窃者方便,给破案者带来更多的障碍和麻烦,带证件上班带证件下班要养成良好习惯。
  四、节假日、双休日实行油田内部规定“三交一封”,把证件和车辆钥匙交到单位统一保管。
  五、驶员和机动车辆必须按时参加各种审验,其中有一项不合格,驾驶员或机动车辆,不许驾驶员驾车或车辆上路。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3
  为加强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新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卫部门领导负责环卫车辆统一管理和调度,按时按质完成垃圾清运、道路清扫、洒水等环卫工作。
  二、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车辆,报批流程如下:由司机填写维修保养审批单—车队队长核实并记录—修理厂报价—环卫科科长审核—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送车到修理厂维修—车队队长、司机共同验收签字确认修理完成,费用按月结制,由修理厂到局财务结账。未经批准的维修费用自负。
  三、车辆加油遵循“先登记审批后加油”原则。
  四、每天车辆作业,驾驶员必须如实填写《行车记录表》,以便车队队长核实里程和油耗情况,驾驶员不得事后补填或,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车队队长,根据情况报保险公司和交警大队处理,车队队长不能作出决定的须报环卫科科长和或局领导审定。
  六、车辆每次作业完成后,驾驶员必须清洗车辆,并按指定地点和车位停放并锁好车门。
  七、车辆由环卫站里统一管理,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借车。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由车队队长填写《其它单位用车单》,环卫科科长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后方能派车。未经允许出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由派车个人及用车单位或个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八、每月车辆修理、加油、出车情况,车队队长要负责及时汇总,经环卫科科长核实,报局领导审核后,作为财务报销凭据。
  九、驾驶员日常检查保养车辆规定
  (一)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照明信号、喇叭和雨刮器的工作情况。
  3、检查制动装置的工作情况。
  4、检查转运装置的连接和工作情况。
  5、检查轮胎气压。
  6、检查随车工具和附件。
  7、检查其它情况。
  (二)途中检查
  1、在行驶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