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汽车零件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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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车身零部件命名规则
第一节白车身零部件编号原则
汽车零部件的编号规则,行业标准—“QC/T265—2004”,明确了汽车零部件编号的表达式如下所示。
a)零部件编号表达式之一:
b)零部件编号表达式之二:
c)零部件编号表达式之二:
汽车零部件及设计文件编号原则,企业标准Q/SQR.04.003—2007,明确了汽车零部件编号由整车设计代码(或机型代号)、分组号、零部件顺序号、尾注(设计变更代号)组成。完整的零部件编号表达式如下,其中□表示字母,○表示阿拉伯数字。
组号:用2位数字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分类代号,按顺序排列。
分组号:用4位数字表示各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顺序代号,按顺序排列。
零部件顺序号:由三位数字表示功能系统内总成、分总成、子总成、单元体、零件等顺序代号;零部件顺序号应符合下列规则:
1.零部件顺序号为001~009表示功能图、装置图、原理图、布置图、系统图等为了技术、制造和管理的需要而编制的产品号和管理号。
2. 总成件顺序号的第三位必须是“0”,零件顺序号的第三位不得用“0”。
3. 对称零件其上、前、左件应先编号为奇数,下、后、右件后编号且为偶数(“0”除外)。总成件编号容量允许的情况下也遵循该原则,如总成对称,零部件顺序号上、前、左件总成为010、030,其下、后、右件总成的零部件顺序号分别为020、040。
4. 共用图(包括表格图)的零部件顺序号一般应连续,且按尺寸加大或减小的顺序给。
5. 零部件编号同时遵循以下原则:
汽车零件名称(1)在编号容量允许的情况下,零部件顺序号在编制过程应尽量在总成、分总成、子总成及零件之间建立隶属关系。例如:总成的零部件顺序号为000,其分总成为 100,子总成为110,零件为111等。
(2)对某分组分解成多少分总成、子总成,依据该分组的复杂程度而定。对于某分总成当其子总成总数大于9个,该分总成在编号时可占两至三个分总成号。例如:一台车的制动硬管都是在十几根以上,而每一根制动硬管都是由两个以上零件组成的子总成,编号时可占用3506100、3506200两个分总成号。每个制动硬管子总成分别为3506110、3506120、3506130、3506140、3506150、3506160、3506170、3506180、3506190、3506210、3506220、3506230……。
(3)对于某子总成当其零件总数大于9个时,该子总成在编号时可占两至三个子总成号。
白车身零部件编号同样也执行“Q/SQR.04.003—2007”标准,车身各模块的组号和分组号如表30所示。(表中未列入部分参见“Q/SQR.04.003—2007”标准)
表30 车身常用各模块的组号和分组号
第二节车身零部件的箭头系统
整车装配的基本过程:由“零件单元体→子总成→分总成→总成→油漆车身→整车”的过程。
汽车零部件箭头系统的划分的目的:明确零件单元体、子总成、分总成、总成、油漆车身及整车在装配过程的隶属级别关系。
根据奇瑞公司的相关规定,汽车零部件箭头系统的划分原则:
1. 整车—1Y;
2. 油漆车身及装配在油漆车身上的各总成零部件—2Y;
3. 白车身总成(含车门总成)—3Y;
4. 组成的部件的分总成、子总成、零件单元体—分属3Y、4Y、5Y······(视其装配层次确定)。
车身零部件的箭头系统划分原则:
1.油漆车身—2Y;
2.白车身总成(含车门总成)—3Y;
3.白车身骨架总成(不含车门总成)—4Y;
4.组成白车身骨架总成的分总成、子总成、零件单元体—分属5Y、6Y、7Y······(视其焊接层次确定)。
图9是Q21白车身总成箭头系统划分的一个示例。
图9 Q21白车身总成箭头系统划分示例
第三节车身流水号打刻技术要求
车身流水号是企业为了记录某一产品生产总量的统计号,即生产流水号,某一产品的车身流水号与“VIN”代码一一对应,国标或行标对车身流水号没有强制要求。
奇瑞公司车身流水号的编号规则:
1.车身流水号字体要求:拉丁A型字中的直体,字高10mm,字体中心距6.1mm,字深不小于0.3mm,
打刻平面区域不得小于20mmX130mm。
2.车身流水号与“VIN”代码一一对应。
3.车身流水号采用“隐藏式流水号”(“隐藏”定义:是指必须通过拆卸才能看到)。
4.对于某一车型,车身流水号必须从000001开始依次顺序使用,如果产量超过6位数,需要重新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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