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定义
2.1 水基清洗剂:指以水为溶剂的清洗剂,主要成分为界面活性剂、助剂、缓蚀剂等。
2.2 界面活性剂:指能在水和被清洗物表面形成有序分子层的化学物质,包括但不限于表面活性剂、乳化剂、分散剂等。
2.3 助剂:指在清洗过程中能起到辅助作用的化学物质,包括但不限于碱剂、酸剂、氧化剂、还原剂等。
2.4 缓蚀剂:指能在清洗剂中加入,能够保护被清洗物表面的化学物质。
3. 技术要求
3.1 外观:清洁透明液体,无悬浮物。
3.2 pH值:应符合被清洗物的要求,一般范围为7.0~11.0。
3.3 界面张力:应小于50mN/m。
3.4 功效:应能有效去除被清洗物表面的油污、污渍等。
3.5 缓蚀性能:应具有一定的缓蚀性能,不会对被清洗物表面产生腐蚀。
3.6 包装和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4. 检测方法
4.1 pH值:使用pH计进行测定。
4.2 界面张力:使用表面张力仪进行测定。
4.3 功效:使用被清洗物进行实验测定。
4.4 缓蚀性能:使用腐蚀性实验进行测定。
5. 标识和包装
5.1 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包装材料。
汽车清洁剂 5.2 标识:应在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净含量等相关信息。
6. 质量控制
6.1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质量,保证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6.2 生产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6.3 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产品符合环保要求。
7. 附则
7.1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2 本标准解释权归制定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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