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所、站、股(室):
现将《交通运输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执行。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交通运输局
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suv越野车根据中共信丰县委办、信丰县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特制定《交通运输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赣州市、县委及县政府关于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坚持分级负责、齐抓共管。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明确各级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规范管理,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立足实际,着眼大局,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处理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注重治本和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治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工作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是:局机关和事业编制性质的下属单位。
(二)专项治理工作内容
1.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是指违反公务用车编制规定,超额配备使用、未经审批配备使用、不在编制内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2.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是指超出公务用车排气量或价格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3.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是指增加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4.公车私用,是指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休闲度假、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三、治理工作的步骤和方法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本实施办法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底基本结束,共分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截至6月20日)
局成立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政策界限和目标要求,并报县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动员会议,作出工作部署。
(二)清理纠正(截至8月31日)
重点抓好3个环节。
1.登记自查(截至6月30日)。对公务用车进行登记,填报《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情况,填报有关登记、统计表,对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上报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审查核实(截至7月31日)。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登记上报情况逐车核实甄别,对发现和认定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纠正处理(截至8月31日)。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违规问题作出处理决定。
(三)重点检查(截至10月31日)
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项检查,并准备接受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建章立制(截至11月30日)
根据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文件规定,制定我局的具体管理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制度。
四、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政策
(一)违规车辆的认定。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1〕2号)和《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厅字[2011]6号)等相关文件认定违规车辆。
(二)违规车辆的处理。本着例行节约、避免浪费的原则进行。能调剂使用的,优先调剂使用;不能调剂使用的、实际价值又高于新配备价格标准的,一般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拍卖;继续使用的,必须符合新编制要求,报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批准、县纪委备案。
对违规车辆的处理,由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严禁擅自处理违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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