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废橡胶污染程度越来越严重,废橡胶成为继白污染之后又一大污染——黑污染。如何有效回收利用,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这既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面临的一个新课题。随着环保问题的不断升级,国家也陆陆续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废旧轮胎及废旧橡胶的相关政策,希望国家借鉴国外有关治理废旧轮胎污染的成功经验,从立法上、管理上、政策上、跨行业调整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以促进我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
    我国的废轮胎回收利用行业与国外发达国家还是有一些差距的。在管理上,发达国家都相继成立了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机构 。在立法上比国外滞后
,在政策上与国外不平等,国外废旧轮胎无偿回收利用,而且还有补贴,免税等优惠政策的支持,我国多数废旧轮胎利用企业税赋过重,资金短缺,无力更新技术装备,生产经营履步维艰。
    在美国各个州立法不同,但处理废旧轮胎的政策基本类似,均分别给于每条轮胎3-5美元的处置费;加拿大规定每回收处理1吨废旧轮胎给予60美元的处置费;欧洲每吨给于140欧元处置费;
香港每吨由环保署给于1700港币处置费。该费用均由收缴的废旧轮胎回收处置费中支付,对利废企业给于补贴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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