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ERP系统内车辆轮胎的管理,使ERP系统更好的服务于生产管理、车辆设备管理,现结合实际情况,将ERP系统车辆轮胎的维护操作规范说明如下:
一、责任部门
二、操作方法
管理对象:运输公司自有资产车辆和租赁甲方单位车辆,即在ERP系统内隶属关系为“自有”的全部车辆。
ERP系统操作岗位:配送中心(运输大队)设备员
注:机关车辆的轮胎信息由本单位设备主数据岗负责。
(一) ERP系统新增车辆
各单位在接到质量设备处关于本单位新增车辆成功导入系统的通知邮件后,即着手将新增车辆对应的轮胎信息(包括已装车轮胎和备胎)录入ERP系统,具体操作参见附件1。(此种情况全部由本单位设备主数据岗负责)
注:新增车辆的备胎也要勾选“激活标记”。
(二) 生产运行车辆
在日常生产中,当运行车辆进行新旧轮胎更换时,首先将旧胎的“激活标记”取消勾选,然后勾选“报废标记”和“删除标记”,这样当前换下的轮胎记录被删除;将原来的记录删除后,再以新胎信息为基础创建新的轮胎记录,具体操作操作参见附件2。
(三) 车辆调拨
这里的车辆调拨包括二级单位内部调拨和跨二级单位的调拨,当车辆调拨成功后车辆自编码按系统内在的规则发生变化,轮胎版块的对应车辆自编码将同步自动更新,故不需要进行任何维护操作。
注:因更改车牌号利用的是车辆调拨的理念,故在更改成功以后也不需要进行任何维护操作。
(四) 报废处置车辆、到期退租车辆
各单位在接到质量设备处关于本单位报废处置车辆或到期退租车辆删除成功的通知邮件后,即着手处理已删除车辆的全部轮胎记录信息。
情况一:如果轮胎随同车辆被处理,那么首先将轮胎的“激活标记”取消勾选,然后勾选“报废标记”和“删除标记”,这样当前轮胎记录被删除。
情况二:车辆被处理,但是轮胎被继续留用,此情况下将轮胎的“激活标记”取消勾选。当被安装到其他车辆上使用时,首先更改车辆自编码,然后勾选“激活标记”,表示当前轮胎被重新启用。
具体操作操作参见附件2。旧轮胎
三、考核说明
每月底,公司ERP项目组将对各单位的轮胎维护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考核标准:系统内车辆带有“激活标记”的轮胎数应与系统内车辆信息中维护的“着地轮胎数”、“备胎数”字段的和值完全一致。即:
带“激活标记”的轮胎数=着地轮胎数+备胎数
附件:
1、关于批量导入车辆轮胎信息的操作说明
2、关于轮胎信息创建、修改的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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