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保安公务车辆钥匙管理制度
1、办事处公务车辆钥匙采取实名登记使用原则,钥匙由门卫处负责在下班时间、汽车钥匙丢了怎么办双休日及节假日时段进行集中妥善保管。当值门卫为钥匙管理的具体责任人。
2、按办事处车辆管理规定向用车人发放钥匙,并督促其填写《车辆钥匙交接使用登记表》。车辆使用完毕,要及时收回钥匙。对不符合用车流程的用车人,拒绝发放车辆钥匙。
3、车辆当前管理使用科室每天填写《车辆钥匙交接使用登记表》上早晚钥匙交接情况;其他科室使用时,在“本周出车记录”栏填写。
4、除上下班正常钥匙交接外,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时段,非党政办(或车辆分管领导)安排,不得发放钥匙
5、值班人员换班时,要做好车辆钥匙的交接,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应在《车辆钥匙交接使用登记表》上进行备注。
6、不得将钥匙私自外借给他人或由他人保管,发现私借车辆时应及时上报党政办。
7、钥匙遗失时,应立即上报党政办和相关科室。对因保管不当造成钥匙丢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