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车险费改试点将正式启动,大限临近,继阳光财险、华泰财险之后,日前又有10家保险公司所申报的车险费改新条款获批,分别是人保财险、三星财险、中意财险、紫金财险、国寿财险、利宝保险、太平洋财险、安盛天平财险、平安财险、渤海财险。
2015年5月7日,中国保监会发文:各财产保险公司应于2015年6月1日前,停止使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六个保监局所辖地区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并按照《意见》和《通知》规定,及时拟订、报批新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
之后,各大保险公司纷纷向保监会提出方案审批,目前得到保监会批复的保险公司总共有12家。批复内容显示,上述12家财险公司均选择使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其中包括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摩托车及拖拉机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等。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保监会对这12家保险公司保费的计算方式也做了统一要求。
基准纯风险保费和无赔款优待系数费率调整方案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拟订的费率基准执行。附加费用率预定为35%。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均可在[0.85-1.15]范围内使用。
这其中,无赔款优待系数的变化尤其惹人注目,其区间由以前的[0.7-1.3]扩大到了[0.6-2],这意味着车险费率和风险匹配度更高了:此前车主如果连续3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年没有赔款,保费最多可以打7折,但在试点地区今后最多则可打6折。而对于高风险客户,如“上年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此前其车险保费将上浮30%,但在新的系数下将上浮100%。充分体现出了车险费改后“奖优罚劣”的原则。
下表为保监会网站公布的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费率调整系数。
项目 | 内容 | 无赔款优待系数 |
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 | 连续3年没有发生赔款 | 0.6 |
连续2年没有发生赔款 | 0.7 | |
上年没有发生赔款 | 0.85 | |
新保或上年发生1次赔款 | 1 | |
上年发生2次赔款 | 1.25 | |
上年发生3次赔款 | 1.5 | |
上年发生4次赔款 | 1.75 | |
上年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 | 2 | |
车险费改后的案例
那在实际购买时候,对于中国“好司机”是否真的会有这样的优惠呢?那些在车险费改中成功“抢跑”的保险公司证实了这一点。
中国第一单:5月20日早上8点多,广西柳工集团退休员工黄国樑冒着暴雨到阳光财产保险柳州中心公司续保。2014年他在阳光保险为自己的斯柯达昊锐投保了商业车险,保费为2611元。因为近两年无出险记录,商业车险改革后,今年保费降为2383元,保费下降约8.7%。
广西百第一单:广西百人保财险首单李先生表示,他今年投保的商业车险比上年便宜了2723元。李先生2007年购买的东风标致307轿车8年来都在人保投保,均没有出险记录,去年购买的商业险保费为4086元,今年费改保费为2083.53元。
太平洋财险第一单:黑龙江的吴先生,他投保险种为机动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驾驶员责任险、乘客责任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以及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由于吴先生连续两年没有出险,因此获得了5.57折优惠,保费合计3558.33元,比改革前保费大幅度减少了2827.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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