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适用于全国的城乡居民住宅地震保险示范条款如下:
总则: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所称保险标的是指保险单中载明地址内的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不包括室内装潢、室内财产及附属建筑物。室内附属设施指固定于房屋内部的供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施。附属建筑物指附属于房屋外部或者独立于房屋的围墙、院门、车库、储物棚或储物室、游泳池、球场、喷泉、池塘、禽畜间等。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之内: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专门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在建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简易房屋。
该条款为试用版,仅作参考,详细内容请以实际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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