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二手车交易市场具体要求
1、二手车交易市场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2、有5000平方米以上的交易场地,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3、有3名以上二手车鉴定评估师;
4、具有能够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的条件;
5、符合《商业网点规划》要求。
办理程序:
xx向商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成立条件的相关材料。
1、企业申请;
2、经办工作人员初审;
3、副处长复审;
4、处长审核,提出办理意见;
5、分管副局长审定,签署审定意见;
6、局长签发
7、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核发批准文件;
8、报商务厅审批。
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汽车二手市场2、从“汽车贸易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出来的填有企业相关信息的表格;
3、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的市场登记证、场地使用证复印件、二手车经营主体的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证明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
商务局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xx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现场和上报材料的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省级商务部门等待核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对予以核准的,在《二手车市场经营者及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通知单》上予以核准备案;xx持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二手车市场经营者及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通知单》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理结果状态:市(县)局受理、审核,报上级部门核准发证。
办理部门名称:商务局市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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