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损失险的保费金额赔偿怎么算
一、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详细算法
  1、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2、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例如9座 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
  3、折旧金额=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
  4、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5、此外,车损险是费率浮动的险种,车主在续保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出险和理赔的情况进行动态的调整,比如某保险公司设定了12个车险 费率调整等级,等级最高的为十二等级,其保险费将调整为200%;等级最低的为一等级,其保险费将调整为50%。
  6、注意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投保时新车购置价,因为超过的部分无效。
二、赔偿项目
  包括被保险车辆由于保险责任事故造成损坏而产生的修理费用,以及投保人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保险车辆失去正常行使能力情况下拖运费。
  在抢救过程中使用他人(非专业消防单位)的消防设备所消耗的合理费用因抢救而损坏他人财产,应该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部分。
  非雇佣拖车在拖运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保险车辆损失扩大的部分 )及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三、赔偿额度
  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人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赔偿所有应赔偿总金额的80%-95%(其余部分为保险条款规定的免于赔偿部分)。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赔偿8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85%,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赔偿90%,被保险人负次要责任的赔偿95%。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车辆损失险保险赔偿的计算方法
车辆损失险的赔偿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两种,下面分明详细讲解车辆损失险保险赔偿的计算方法。
一、全部损失是指被保险车辆的整体损毁或严重受损,失去修复价值,保险公司将其推定为全损的情况。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车辆的实际价值,应当按照出险当时的衽价值计算赔偿额。具体计算公式为:
实际赔偿额=(出险当时实际价值-残值)×(1-免赔率)。
例如,陆某以20万元购买了一辆轿车,该车投保金额为20万元。后驾该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严重受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陆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保险公司鉴定该车为全损,核定该车残值为4万元,同时结合该车车价下落及磨损等情况,核定该车在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为16万元。
那么,该车可获得的保险赔偿额是多少呢?因陆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责,保险公司对其车辆损失免赔20%,由于其车保险金额为20万元,高于该车出险时的实际价值16万元,所以,计算时应以该车16万元为准,则保险赔偿额=(16-4)×(120%)=9.6万元。
2、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该车的实际价值时,则应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额。具体公式为:
实际赔偿额=(保险金额-残值)×(1-免赔率)。
例如:陈某为其轿车投保,保险金额为13万元,后该车发生交通事故,陈某负事故次要责任。该车经保险公司鉴定为全损,残值为6万元,并认定该轿车在出险时实际价值为16万元,则保险公司在计算该车车辆损失险赔偿数额时,应以保险额13万元来计算,而不是以该车的实际价值16万元来计算。因陈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保险公司应免赔损失的5%。汽车购置税是多少
那么,保险公司应赠付陈某的金额应为:(13-6)×(1-5%)=6.65万元。
二、部分损失是指保险车辆受损后,未达到整体损毁或推定全损程度的局部损失。对部分损失的赔偿也分为两种情况:
1、以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应按实际修理及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计算赔偿。其公式为:
赔偿额=(实际修复及施救费用-残值)×(1-免赔率)。
例如某日,王某为其车辆投保时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为该车的重置价格20万元。同年8月在交通事故中,该车前保险杠、前车盖及前大灯受损,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复后花花费9000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王某对事故同等责任。经保险公司核定其损坏的保险杠、前车盖、前大灯残值为500元。由于王某是以新车购置价格20万元确定的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对该车的部分损失,应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付金额。
因王某以事故负同等责任,保险公司应名赔损失的10%,则王某应得的赔偿额为(9000-500)×(1-10%)=7650元。
2、如果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车价的车辆发生部分损失,应当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及施救费用。其公式赔偿额为:
(实际修复及施救费用-残值)×(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1-免赔率)。
例:金某以25万元购买一辆新车。投保金额为20万元,该车发生事故造成车辆部分损失,花修理费8000元。经保险公司核定,车辆损坏部分的残值为400元,因其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对其损失免责20%,则金某实际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为(8000-400)×(200000÷250000)×(1-20%)=4864元。
应当注意,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赔偿及施救费用的赔偿,分别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部分损失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注意事项
切记,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额度一般是按照车辆的现有价值确定,如果是新车这就是车辆的购买价格,如果是二手车按照交易价格或者市场评估价格,并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