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险全保包括哪些内容
  机动车辆保险即汽车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通常情况下,我们所说的车险全保是指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外加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划痕险、玻璃单独破损险共计8种险。交通强制险为必须要保的险种,新手驾车一定要加保第三者责任险,经济条件好,又有乱停乱放车辆习惯的以及经常到外地出差的车辆建议购买盗抢险。在经济情况允许的范围内,建议新车要购买以上提到的车险全保范围内的全部车险。
  二、车险理赔流程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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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查勘定损(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联交还被保险人;(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5、审批(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6、赔付结案
  三、车险理赔时定损原则
  同一保险公司不同理赔点定损结果不一样,即使同一理赔点不同的定损员定损结果也不一
样,他们大都靠眼睛估计后定出车损的价格,缺乏权威与标准。其实,保险公司没有这个定损的法律资格。因为保险公司不是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认定的、有合法资质的定损单位。所谓保险公司的定损,只不过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为确定理赔数额提出的一个参考依据。而这个参考依据只有在投保人认可的前提下,才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肇事司机作为保险公司的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存在着密切的利益关系,保险公司定损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数额的多少,其公正性依据不足。保险公司作为事故受损车辆的理赔单位,不能既评估车辆损失,又进行赔偿,有的还进行维修,全部垄断了车损赔偿市场,一家说了算,从法律上失去了与投保人的平等关系。保险公司把预估损失的价格,作为受损车辆恢复原状的实际费用,其准确性依据不足。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怎样给车定损呢?除了事故双方认可保险公司定损的情况以外:一是应该以具有评估资质认定的专业单位,确定的实际损失价格为准;二是应该以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损失价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