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现状及减排对策
摘要: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巴彦淖尔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控制机动车氮氧化物污染,实现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已经成为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当务之急及实现氮氧化物减排的重要途径之一。
关键词: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现状;减排对策
中图分类号: o6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加,我国已跨入汽车社会初级阶段,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2011年统计,机动车保有超过2亿辆,其中汽车占机动车总量的45.88%,已经超过1亿辆,位居世界第二。机动车数量显著增加,随之而来的机动车尾气污染日渐严重,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贡献源。机动车尾气中含有大量的碳氢化合物(ch)及氮氧化物(nox[1],其中nox主要由nono2组成。no排放到大气中会转换为no2,no2在日光照射下与氧发生光化学反应而形成一种有毒的烟雾,会刺激人的眼、鼻粘膜,从而引起病变,出现头痛等症状。
当人们长期处于nox含量过高的环境中,甚至可能导致死亡。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在阳光紫外线作用下,会发生光化学反应,对人体危害严重。nox有强烈的刺激气味,对肺和心肌有很强的损害作用,还会降低远方物体的亮度和反差[2]。因此,“十二五”期间,国家在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中增设氮氧化物和氨氮为约束性指标,并确定氮氧化物减排总量。
1巴彦淖尔市机动车保有量调查
1.1 2010年机动车保有量构成
据调查数据显示,巴彦淖尔市2010年机动车保有量达到40.48万辆。其中汽车11.8306万辆、三轮汽车及低速载货汽车(原农用车)5.6525万辆、摩托车22.9925万辆。分析调查表明2010年巴彦淖尔市汽车保有量按车型分类,载客车占72.03%,载货车327.97%
22010年机动车nox排放现状
2.12010机动车6年免检年机动车nox排放情况
2010年巴彦淖尔市机动车排放nox2.34万吨,其中,汽车是机动车nox排放总量的主要贡献
者,占机动车nox排放量的82.9%。按车型分,三轮汽车占8.2%、低速载货汽车占8.18%、普通摩托车占0.8%、轻便摩托车占0.01%、微型客车占1.5%、小型客车占9.72%、中型客车占1.46%、大型客车10.89%、微型货车占0.21%、轻型货车3.09%、中型货车4.88%、重型货车占51.6%2010年巴彦淖尔市汽车排放nox1.94万吨,其中重型载货61.65%、中型载货5.9%、轻型载货3.73%、微型载货5.9%;大型载客13.15%、中型载客1.77%、小型载客11.74%、微型载客1.81%
2.2 机动车nox排放分析
由此可见,保有量占29%的汽车,其nox排放量占82.28%,因此,汽车是“十二五”机动车nox减排的重点。同时,保有量占13.97%的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其nox排放量16.37%,也应给予关注;保有量仅占3.13%的重型货车其nox排放量占51.6%(占汽车nox排放量占61.65%),保有量占0.62%的大型客车其nox排放量占10.89%,因此,汽车的nox减排要以大型货车、客车为重点。同时,保有量比较低的中型客货车的排放量也不容忽视,小型客车因其保有量较大,增速较快也不容忽视。
3 机动车nox减排对策
3.1 加大“黄标减车”淘汰力度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指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 市、旗(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黄标车”淘汰工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黄标车”淘汰鼓励政策,制定“十二五”期间“黄标车”淘汰时间表。加强营运车辆强制报废的有效管理和监控,促进营运车辆更新淘汰,鼓励提前报废老旧车辆。
3.2 提高环保标志发放率
环保部门按照环保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环发〔200987号)要求,严格环保合格标志监制、保管和发放程序,提高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和环保标志发放率。满足管理减排核算削减量要求的最低标准:汽车环保定期检验率(含免检车辆)≥80%;汽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90%。公安、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对在用机动车实施环保定期检验前置制度,未进行环保检验、未取得环保标志的不予受理安全检验。
3.3施行“黄标车”区域限行
对于尾气检测虽然合格,但属于高污染的“黄标车”,应禁止“黄标车”在主城区行驶。
3.4提升外埠车辆转入门槛
申请转入我市的外地机动车,必须达到现阶段执行的排放标准,并经机动车尾气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对达不到规定的阶段排放标准或经机动车尾气检测不合格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3.5完善机动车nox总量减排统计信息
按照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环发〔2011148号)要求,建立“十二五”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统计制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环保部门配合完成机动车保有状况统计工作,提供与氮氧化物减排核算相关的本行政区内当年新注册、转入、转出和注销车辆信息,并定期与环保部门交换减排相关数据[3]。各地环保部门应加强对本区域内机动车的排放监管水平,收集机动车排放状况统计数据、编写机动车污染年报。
3.6加速提升车用燃油品质
石油公司、商务部门配合加强成品油市场运行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车用汽、柴油标准实施进程,保证加油站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做到车油配套。工商、质检、环保部门定期对加油站销售的车用燃料进行抽查,保证车用燃油的环保指标满足要求[4]
4 结论
近几十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城市机动车数量以每年13%的速度急剧增长,它极大的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改变了整个社会,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随着我国汽车拥有量的高速增长,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日益严重,影响城市的形象和居民的健康,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物的重要污染源之一,机动车释放大量有害物质,主要为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等,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已成为越来越受各级政府和人民众关注的问题,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治理措施,防止污染的进一步恶化[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