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时,坐姿端正,双目正视,看远顾近,视线成扇形,除操纵其它机件设备外,不得单手操作方向盘或做与驾驶无关的动作。
2、驾驶车辆时思想集中,不得吸烟、饮食和闲谈,不得带耳机听音乐等,不得穿拖鞋(或鞋当拖鞋)。
3、应戴眼镜而未戴眼镜者不得驾车,在顺光、阴天、光线不刺眼的情况下不得佩戴墨镜。
4、不得故意挤逼、戏弄他人或用其他方法妨碍他人的交通安全,饮酒后严禁驾驶车辆。
5、车未停稳时不得开门,车门未关好时不得行车。
6、不得将车辆交给不具备上岗资格的驾驶员单独驾驶。
7、驾驶车辆时不得将手机放在明面上、不得接打电话、不得使用手机(或和QQ聊天、购物等)。
8、车辆启动前应对车辆外观、车内设施、轮胎、发动机及安全设施设备等部件进行静态检查,确保外观无损伤,机械等部件油、气无渗漏等情况,启动后应注意观察车辆仪表状态,认真检查车辆部件动态运行状况,确保车辆动态运行良好后,仔细对照车辆点检表项目进行填写,行驶中注意观察各种仪表、指示灯,注意发现各部件有无异响异味,发现车辆有影响安全和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故障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或联系抢修,并及时做好点检记录。
9、行驶中如发生火警,应立即停车,拉紧手制动,打开车门和应急灯,切断电源,组织乘客有序下车,必要时使用灭火器灭火,及时报警、报告单位,做到“先人后车、先人后己”。
10、发车前应检查车辆周围情况,确保没有妨碍安全发车的人或物,方可发车。
11、行驶中严格按规定车速行驶,严禁随意驶离规定车道,严禁超速,严禁强行超车及路口超车,严禁超越站内已经起步的公交车辆,行车做到“三稳三不”(起步稳、行车稳、停车稳;车辆不晃、进站不猛、行车不冲)。
12、行驶中要密切关注车辆行人的动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通过路口时,应在距路口100m~300m处降低车速,特别是通过路口、人行横道或铁道路口时,做到一慢、二
看、三通过,遇情况应提前降低车速,避免紧急制动。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做到礼让三先,谨慎驾驶。自动档汽车的档位
13、自动挡车辆在行车等候及上下乘客时应将档位归至空挡,并拉起手刹,严禁带档驻车。
14、运行中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正点运行,行驶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分公司反馈信息。
15、车辆因故不能继续行驶的,应做好乘客的安全转乘工作。
16、纯电动车辆动力电池剩余电量接近30%或电池电压低于车型规定的参考值时,在车辆无法保证有效运行的情况下,必须返场充电。
17、收车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停放在制定区域,并对车辆外观、车内设施、轮胎、发动机及安全设施设备等部件进行检查,确保外观无损伤,机械等部件油、气无渗漏等情况,关好电源和车窗,锁至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