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拆解项目环评报告
目录
1 总论 1
1.1 项目由来 1
编制依据 1 1.2
1.3 评价目的 3
1.4 评价标准 3
1.5 环境保护目标 5
评价因子及评价重点 6 1.6
1.7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7 2 区域环境概况 10
2.1 自然环境概况 10
2.2 社会环境概况 11
2.3 金洲新区概况 12
2.4 宁乡县县城污水处理厂简介 16 2.5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概况 16
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20 3.1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20 3.2 大气环境质量评价 21 3.3 声环境质量评价 23
3.4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23 4 拟建项目工程分析 24
4.1 工程概况 24
4.2 工程分析 29
5 环境影响分析 44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44 5.2 运行期环境影响分析 45 6 环境风险分析
49
6.1 环境风险物质 49
6.2 环境风险物质危险性识别 50
环境风险原因分析 51 6.3
6.4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52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52 6.5
6.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54
7 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56 7.1 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56 7.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57 7.3 噪声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58 7.4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58
7.5 非正常情况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61
7.6 污染防治措施总结 63
8 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64
8.1 清洁生产 64
8.2 总量控制 66
9 环境可行性分析 67
9.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67 9.2 行业规范和地方政策相符性分析 67
9.3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68 9.4 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68 10 公众参与 69
10.1 调查形式 69
10.2 调查对象 71
10.3 调查结果 72
10.4 公众参与小结 73 11 环境管理 74
环保机构设置 74 11.1
11.2 环保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74
项目“三同时”验收内容 76 11.3
12 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77 12.1 社会效益 77
12.2 经济效益 77
12.3 环保效益分析 77 13 评价结论 79汽车报废标准
13.1 项目概况 79
13.2 产业政策符合性 79 13.3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79 13.4 工程污染源强及环保措施 80 13.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81 13.6 环境风险分析 82 13.7 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 82 13.8 项目选址可行性与平面布置合理性 83
13.9 公众参与 83
13.10 评价总结论 83
14 要求和建议: 84
附件:
委托书
执行标准批复函
金洲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及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旧电池资源化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旧电池资源化利用工程环境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意见
固体废物购销协议
文件长沙市商务局
公众参与调查样件
专家评审意见
评审会专家名单
环保审批登记表
附图:
项目地理位置图
宁乡金洲新区规划和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图项目环境监测布点图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总平面图项目平面布置图
污水管道规划图
总论
项目由来
邦普集团2008年在湖南省长沙市宁乡金洲新区成立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总占地面积130,000平方米(合200亩),绿化覆盖率达22%,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最大的废旧电池资源化桥接式循环演示基地和废旧电池资源化清洁生产样板工厂,也是湖南省打造“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十一五规划”的重点引进项目。
随着中国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新旧汽车的更替已经进入高峰期。合理处置废旧汽车、减少危害、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从而实现资源化循环回收利用报废汽车及废旧零部件,已经成为关系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现实问题。为提高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整体水平,促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2009年07月28日发布《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的通知》,国务院法制办2010年09月公布了《报废机动车回收
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有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将面临一次重大重组。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发挥自身的现代化管理和先进技术优势抓住机遇进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在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内新建报废汽车拆解项目。
根据相关要求,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前期工作,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课题组在对项目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并于2011年8月5日,通过了湖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长沙市组织专家评审。课题组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现特呈上报批。
编制依据
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
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发[1996]31号文;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2011年第9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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