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保险合同 范本
《新能源汽车保险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投保人):_______
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新能源汽车的保险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保险合同。
第一条 保险车辆及保险期间
1.1 保险车辆:
车牌号码:_______
车辆类型:新能源汽车
车辆型号:_______
车辆识别代码:_______
1.2 保险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 保险责任
2.1 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损坏或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火灾、雷击、爆炸;
(2)碰撞、倾覆、坠落;
(3)盗窃、抢劫、抢夺;
(4)玻璃单独破碎;
(5)自燃、不明原因火灾;
汽车保险保哪些(6)乙方认可的其他原因。
2.2 乙方在赔偿范围内负责支付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第三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3.1 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_元。
3.2 保险费:人民币_______元。
第四条 免赔额
4.1 碰撞、倾覆、坠落事故的免赔额:人民币_______元。
4.2 火灾、雷击、爆炸事故的免赔额:人民币_______元。
4.3 盗窃、抢劫、抢夺事故的免赔额:人民币_______元。
4.4 玻璃单独破碎事故的免赔额:人民币_______元。
4.5 自燃、不明原因火灾事故的免赔额:人民币_______元。
4.6 乙方认可的其他原因事故的免赔额:人民币_______元。
第五条 赔偿处理
5.1 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5.2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5.3 乙方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后,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赔偿确认书。
5.4 甲方在收到乙方赔偿款项后,应当及时将损坏的保险车辆送至乙方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
第六条 合同变更和终止
6.1 甲方在保险期间内要求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6.2 保险期间届满,本保险合同自行终止。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保险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补充。
8.2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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