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佛山市雄峰汽车发展有限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10.10
【字 号】粤保监中介[2008]343号
【施行日期】2008.10.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佛山市雄峰汽车发展有限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8]343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代佛山市雄峰汽车发展有限公司申报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粤太保产[2008]1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佛山市雄峰汽车发展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公司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八年十月十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汽车网
序号
兼业代理人名称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营业地址
代理险种
1
佛山市雄峰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61758574-X
61758574
佛山市325国道机动车交易中心主楼展厅
机动车辆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