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无人船艇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国无人船艇行业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国无人船艇行业属于“C制造业”下属的“C34通用设备制造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国无人船艇行业属于“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2.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属于我国当前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1、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中国太平洋汽车网(1)主管部门
中国无人船艇行业主管部门及职责如下:
主管部门
主要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负责工业行业和信息化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行业的产业政策、产业规划,组织制定行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并对行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
中央军事委员会装备发展部
负责全军武器装备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国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监督管理;履行全军装备发展规划计划、研发试验鉴定、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职能。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负责国防科技工业计划、政策、标准及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以及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实行资格审批;对行业内企业的监管采用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主要体现在军工科研生产的准入许可及军品出口管理等方面。
国家保密局
指导、协调党政军、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会同国防科工局、装备发展部等部门组成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负责对武器装备科研和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的审查认证。
国家海事局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2)行业自律组织
中国无人船艇行业主要的行业自律组织如下:
行业自律组织
主要职责
中国船级社
中国唯一从事船舶入级检验业务的专业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国际公约、规则为船舶、海上设施及相关工业产品提供技术规范和标准,提供入级检验、鉴证检验、公证检验、认证认可等服务。
中国船舶工业协会
由船舶制造与维修、船舶配套设备制造企业和科研设计院所,与船舶行业相关联的高等(专业)院校和企、事业单位以及符合条件的同业经济组织,按平等自愿的原则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船舶工业行业自律组织,以服务、自律、维权、协调和监督为基本职能。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从事生态环境相关的生产、服务、研发、管理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开展环保产业政策研究,参与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等制定工作,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
从事海洋咨询以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单位、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社会团体,开展海洋战略及重大海洋问题研究,为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和重大海洋事务管理决策提供咨询服务,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海洋相关法律、政策、规划、制度和海洋咨询行业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
中国海洋学会
全国海洋科技工作者和涉海单位自愿组成的学术性、公益性法人社会团体,开展海洋科技学术交流,组织和参加重大及重点海洋科学技术问题的研究和考察活动,促进学科发展,普及海洋科学技术知识,为国家海洋事务的决策提供咨询。
中国太平洋学会
从事太平洋相关领域研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开展太平洋区域多领域的学术交流,组织和参加重大及重点课题的研究交流和科学考察活动,促进本领域各学科的发展。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国内成立最早、规模最大、专门从事环境保护事业的全国性、学术性科技社团,国内环境领域最高学术团体,开展学术交流,促进环境学科发展与技术创新,开展环境保护科普工作,建设环境智库,针对环保领域组织相关研究,为政府、企业提供咨询建议。
2、主要法律法规与行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