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
LB/T078-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中国旅游车船协会、青岛大学文化旅游高等研究院、中交交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同和时代旅游规划设计院、青岛迪生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磊、刘汉奇、罗志明、宋磊、张欣、钟琦、侯乐君、董瑞江、陈博、赵
楠。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驾游目的地等级划分的依据和条件。本标准适用于将自驾车旅游作为主要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区域。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10001(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17775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26353旅游娱乐场所基础设施管理及服务规范
GB/T26354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
GB/T26356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
GB/T26358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
GB/T26361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
GB/T26362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
GB/T28929休闲农庄服务质量规范
GB/T31710.2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第2部分:自驾车露营地
GB/T31710.3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第3部分:帐篷露营地
GB/T31710.4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第4部分:青少年营地
LB/T010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
LB/T035绿道旅游设施与服务规范
LB/T036自行车骑行游服务规范
LB/T044自驾游管理服务规范
LB/T061自驾游目的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指南
LB/T063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
LB/T064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基本要求与评价
LB/T065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
3.术语和定义
GB/T31710.2~31710.4、LB/T044和LB/T0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自驾车旅游 Self-driving Travel
以自己驾驶机动车为主要交通方式的旅游休闲活动。
注:常简称为“自驾游”。
3.2自驾游目的地 Self-driving Travel Destination
有明确范围,以自驾游需求为导向配置资源、设施、管理和服务,能够成规模吸引和接待自驾车旅游者抵达并停留一段时间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等旅游活动的区域。
3.3自驾游基础设施 Self-driving Travel Infrastructure
为自驾游活动提供基本的保障支持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
注:包括道路、停车场、加油站、集散中心、驿站、露营地、驻车观景台、环境卫生设施、标志标识等。
3.4自驾游公共服务 Self-driving Travel Public Service
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公共职能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自驾游活动提供的相关服务。
注:包括咨询、救援、公共信息、投诉受理处理、营销推广等。
3.5自驾游线路Self-driving Travel Route
串联旅游资源和服务设施,能够成规模吸引和接待自驾车旅游的线性空间。
3.6自驾游驿站Self-driving Courier Station
位于道路沿线,为自驾车旅游提供停车、如厕、采购、快餐、短时休息和补给服务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4.等级划分和依据
4.1等级划分
自驾游目的地划分为2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级自驾游目的地、省级自驾游目的地。
4.2等级划分的依据
等级的划分以第5章、第6章为依据,包括必备条件和一般条件2类。必备条件规定了自驾游目的地应具备的门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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