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园校车安全管理的⼯作计划
幼⼉园校车安全管理的⼯作计划
  ⼈⽣天地之间,若⽩驹过隙,忽然⽽已,成绩已属于过去,新⼀轮的⼯作即将来临,让我们对今后的⼯作做个计划吧。做好⼯作计划可是让你提⾼⼯作效率的⽅法喔!下⾯是⼩编为⼤家收集的幼⼉园校车安全管理的⼯作计划,欢迎阅读,希望⼤家能够喜欢。
  幼⼉园校车安全管理的⼯作计划1
  认真贯彻执⾏上级⽂件精神,以学校的发展⽬标为指导思想,全⾯提⾼校车接送服务质量,确保校车接送正常,安全。本学期校车安全管理⼯作将从以下⼏个⽅⾯开展:
  ⼀、加强乘车安全教育
  1、学校将对幼⼉进⾏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班主任是对幼⼉进⾏安全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和责任⼈,要求班长任必须对本班幼⼉经常性地加强乘车安全教育。、
  2、跟车⽼师必须对本车幼⼉每天不少于⼀次的乘车常规教育学校利⽤各种有效⽅式同幼⼉家长取得联系,使家长重视孩⼦的乘车安全,提⾼了安全系数。
  ⼆、加强乘车安全管理
  1、完善司机、跟车⽼师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个⼈每辆车每班次的各个站点挑选素质好的家长担任站点组长,早晨在上车前提前点好名,维持好纪律,督促幼⼉排好队等车。
  2、每周召开⼀次跟车教师,司机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进⾏有效解决。
  3、每周五对乘车幼⼉进⾏电话询问幼⼉乘车情况(跟车教师是否下车幼⼉,是否送过马路、没来的幼⼉是否打过电话。)
  4、加强车辆的维护管理,加强校车接送与接送后的检查⼯作。
  幼⼉园校车安全管理的⼯作计划2
  为了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全县中⼩学⽣和幼⼉以下统称学⽣上下学交通安全,确保全县学校、幼⼉园以下统称学校校车使⽤安全,依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安全管理和校车管理使⽤⼯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总体⽬标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原则,⽴⾜长效管理,进⼀步增强管理意识、服务意识,建⽴健全校车管理的协调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减少和避免学⽣交通意外,杜绝重特⼤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确保学⽣上下学交通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管理制度
  1、准⼊和退出制度。
  接送学⽣的车辆必须依法取得校车使⽤许可,实⾏车辆户籍化管理。对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和管理条件的专⽤校车核发校车标牌,配备统⼀的校车标志灯、停车指⽰标志,安装有⾏驶记录功能的校车卫星
定位装置、⾏车记录仪及车内视频监控系统,以及配备逃⽣锤、⼲粉灭⽕器、急救箱、防卫装备等安全设备等。坚决杜绝使⽤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接送学⽣上下学,严厉打击各种⾮法接送学⽣的车辆。已取得校车运营资质的车辆,因各种原因不符合校车使⽤条件,或不服从安全管理,达不到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条件的,严格实⾏退出⾃动退出或吊销、注销或撤销制度。
  2、驾驶⼈管理制度。
  校车驾驶⼈必须符合“条例”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聘⽤或临时使⽤⽆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驾驶校车。校车驾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或者发⽣道路交
通事故,不再符合“条例”和“办法”规定的校车驾驶⼈条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3、安全乘车制度。
  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建⽴校车、校车驾驶⼈和管理⼈档案,实⾏台账管理。使⽤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与教育部门、公安机关签订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责任书,上交安全管理承诺书,落实各⽅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必须建⽴健全校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常安全管理台账和⼯作流⽔账,定⼈安排随车⼈员全程照管乘车学⽣,维护上下车和乘车秩序。乘车学⽣由其监护⼈向学校提出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监护⼈与学校签订乘车协议。幼⼉园原则上不得使⽤校车,确需使⽤校车的`,必须符合“条例”和“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园幼⼉确需乘坐校车的,须由监护⼈或其亲⾃委托的成年⼈在乘车站点接送。校车运⾏实⾏“实名制”登记,达到“五定”要求,即:定⼈、定车、定路线、定站点、定时间。校车⾏驶线路、站点、时间、接送⼈员要随车公⽰,随时接受检查和监督。校车驾驶⼈、随车护送⼈员及咨询、监督、报警电话等信息应随车公⽰并告知学⽣家长或监护⼈。⿎励和⽀持保险公司为校车运营提供优质保险服务和其它延伸性服务。
  4、线路审查制度。
  校车接送学⽣的⾏车时间、路线和停靠站点,由县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按照有关权限和管
理规定共同审核批准。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按趟次规范填写校车运⾏安全⽇志,如实记录校车运⾏情况。校车只能在核定时间、线路和区域内运⾏,只能在核定停靠站点停车上下学⽣,只能⽤于接送上下学学⽣使⽤。禁⽌跨线路、跨区域、不在规定⾏车时间接送学⽣,禁⽌参与⾮接送学⽣的活动,禁⽌接送学⽣途中搭乘其他⽆关⼈员或货物,禁⽌在⾮接送学⽣的运⾏时间外包括放假期间将校车⽤于⼈员含教师、学⽣等接送和货物运送等。
  5、定期检测制度。
  配备校车的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车辆使⽤管理制度和车辆管理台账,定期对校车进⾏维护保养,每半年进⾏⼀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校车年度审核时,公安机关和机动车检验机构要对校车进⾏严格检测,确保校车安全运⾏。建⽴校车检测责任追究和校车安全事故倒查制度,严格问责。
  6、运营监督制度。
  县公安、交通运输、安监、教育、质监等学校校车安全⼯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部门切实履⾏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建⽴完善的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会商机制和联合检查机制,设⽴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络平台,⽅便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规定的⾏为。在每辆校车车厢内的显著位置,公布校车安全运营监督电话或举报⽅式。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第⼀时间根据“条例”、“办法”和其它
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抄告其它相关部门。
  7、学校管理制度。
  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贯彻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觉遵守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额配备安全管理⼈员,加强校车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随车管理⼈员、教师、学⽣及其家长或监护⼈进⾏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向学⽣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传授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充分保障学⽣乘坐校车安全。
幼儿园校车报价  8、应急处置制度。
  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校车安全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和落实校车安全运⾏应急预案。学校定期对校车管理负责⼈、教师、驾驶员、随车⼈员、学⽣及其家长监护⼈进⾏交通应急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校车安全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帮助学⽣增强安全乘车意识,增长安全乘车知识,提⾼应急⾃救⾃护能⼒。校车发⽣交通意外和其它事故后,校车驾驶⼈和随车⼈员应第⼀时间救⼈、及时将学⽣转移⾄安全地带,保护现场并报警,并做好有关防范⼯作,防⽌次⽣交通事故发⽣。若发⽣恐怖暴⼒等事件,以“⽣命第⼀”为要务,校车驾驶⼈和随车⼈员在全⼒确保学⽣和⾃⾝安
全的前提下,及时报警,并可使⽤校车上⾃备的防卫装备进⾏正当防卫。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校车安全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县政府校车安全保障⼯作领导⼩组统⼀领导下,充分发挥校车安全⼯作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作⽤,定期研究并制定校车安全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全⾯落实⼯作会商、信息共享和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协同管理、相互⽀持⼯作机制,加强督查监管,严格确保校车有序管理和安全运⾏。
  2、严格履⾏职责。
  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及时、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教育部门把校车安全纳⼊学校安全⼯作考核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学校建⽴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使⽤制度,制订学⽣乘车安全守则,组织开展对驾驶员、随车⼈员、乘车学⽣的交通安全教育,牵头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审核校车运⾏区间、时间、线路和停靠站点。公安机关负责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核、管理,办理校车注册、年检并核发校车标牌,查处校车交通违法⾏为,牵头相关部门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交通运输、安监、质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职责,切实履⾏校车安全管理、使⽤的相关管理职责。
  3、强化责任追究。
  县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职能职责,每年组织对校车安全情况进⾏⼀次全⾯排查摸底。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对接送学⽣车辆及其驾驶⼈进⾏严格检查并登记备案,切实掌握相关情况。因校车安全管理和运⾏推进不⼒、管理不善、履职不到位导致发⽣校车重⼤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个⼈的责任。
  4、做好宣传教育。
  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利⽤⼴播、电视、报刊、⽹络等媒体,⼴泛宣传“条例”和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意义、政策和措施;积极倡导全社会尊重校车优先权,⾃觉礼让校车,为校车的通⾏、停靠、学⽣上下车及穿越公路提供⽅便;引导学⽣⾃觉拒乘和举报超速、超载车辆及“⿊校车”和其它⽆营运资质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