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乘坐校车安全工作汇报共6篇(幼儿园校车安全活动总结)
幼儿园乘坐校车安全工作汇报共1
乘坐校车安全教育材料
一、候车:
1.在等候乘坐汽车时,请在指定地点等候车辆,勿站在车道(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候车。
2.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
3.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
二、乘车:
1.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勿随意触摸车上控制器,如车门锁等。
2.勿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3.车辆行驶的过程中勿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更勿中途跳车。
4.为了您及他人安全,绝不能把汽油、酒精、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5.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6.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请勿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勿随意开启车门、车厢和车内的应急设施,不要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
7.汽车行驶当中,最好不要吃东西,尤其是糖豆、花生一类的食品,它们容易在汽车晃动时呛到气管中。
8.乘车途中,最好不要睡觉,事实证明对于交通事故来说,当时头脑清醒的旅客要比昏睡的旅客伤亡要轻。9.请勿在车厢内吸烟。遇到路况不好时,不要惊慌,要听从司机或乘务员的指挥。
10.患各种因乘车会导致病情加重或患各种传染病的人员,自珍自重,勿要乘车。
11.禁止酗酒人员乘车。酗酒人酗酒后混入车内的,给车辆、他人、自身造成伤害或损失的,酗酒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三、下车:
1.在汽车还没有停稳时,请勿急于从正在行驶的汽车上跳下,以免发生意外,须等车停稳后再依顺序下车。
2.下车时拥挤请勿抢下,在车行道上请勿从机动车右侧下车。
3.下车时,请首先看前后有无来车(包括自行车),从较为安全的右门下车。需横过车行道时,不要急于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切不可从车头贸然通过。应走离车前或车后20米以上,能看清路上左右来车后,选择适当时机再横穿马路。
4.如确需从左门下车,应观察确认没有来车时再开门下车,并迅速从车后走上人行道,切不可从车前或车后突然猛跑横过马路。
5.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须在车行道停车时,除救险外,
乘车人请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
后附照片
幼儿园乘坐校车安全工作汇报共2
学生乘车安全保证书
各位学生家长,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车辆的相关规定。
三、家长必须将子女准时送到指定的停靠点上车,超出等候时间,客车不再等候。由此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下午放学家长必须按时在指定的停靠点接学生。
五、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由家长向学校安全负责人举报: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3、驾驶员存在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4、驾驶员酒后驾驶的车辆。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五、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人员的工作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学校安全责任人(签名):
乘车学生(签名):学生家长(签名):
肥西县洪桥学校
二0一三年九月四日
幼儿园乘坐校车安全工作汇报共3
幼儿园幼儿乘坐校车安全协议书
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幼儿用车管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幼儿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双方制定本协议书:
一、需乘坐校车的幼儿,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同意,方能乘坐校车。
二、校车运行途中,跟车教师必须教育幼儿在车厢内不相互打闹,不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时,待车停稳后,方允许幼儿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幼儿下车后,一律由家长带着从车后过公路,不允许在车前过公路。
三、家长必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接送自己的孩子,家长和校车方接送人员在幼儿上、下车时必须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孩子在路口处无人带领独自上、下车。家长因事
无法接送,必须嘱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无人接送,校车将把幼儿带回幼儿园,由家长自己来园接。
四、幼儿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幼儿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幼儿在车上吃东西。
五、校车方和家长有义务教育幼儿在乘坐校车时要遵守乘车纪律,了解安全乘车常识。每次接送孩子自上车始下车止的安全由校车方负责,下车后的安全在幼儿园由幼儿园负责,家长接到小孩后由家长负责。
幼儿园校车报价六、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由家长向学校举报:
1、校车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停车,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校车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
3、校车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不健康的现象。
4、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
5、校车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七,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人员的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八,此协议书一式三份,车主,幼儿家长和幼儿园各执一份。
乘坐校车幼儿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