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蕖 明末清初李渔散文
《芙蕖》是明末清初文学家李渔创作的一篇散文。这是一篇介绍芙蕖的说明文。作者从可目、可鼻、可口、可用四个方面,写出芙蕖的“可人”之处。最后从“适耳目之观”“备家常之用”两个方面得出“种植之利,有大于此者乎”的结论。全文繁简得当,不仅中心鲜明,而且重点突出,笔酣墨畅,淋漓尽致,声调和谐,清雅流畅,富有韵味。
《芙蕖》
作者:李渔 (明末清初)
原文:
芙蕖与草本诸花似觉稍异,然有根无树,一岁一生,其性同也。谱云:“产于水者曰草芙蓉,产于陆者曰旱莲。”则谓非草本不得矣。予夏季倚此为命者,非故效颦于茂叔,而袭成说于前人也,以芙蕖之可人,其事不一而足,请备述之。
莲花多少钱葩当令时,只在花开之数日,前此后此皆属过而不问之秋矣。芙蕖则不然:自荷钱出水之日,
便为点缀绿波;及其茎叶既生,则又日高日上,日上日妍。有风既作飘飖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是我于花之未开,先享无穷逸致矣。迨至菡萏成花,娇姿欲滴,后先相继,自夏徂秋,此则在花为分内之事,在人为应得之资者也。及花之既谢,亦可告无罪于主人矣;乃复蒂下生蓬,蓬中结实,亭亭独立,犹似未开之花,与翠叶并擎,不至白露为霜而能事不已。此皆言其可目者也。
可鼻,则有荷叶之清香,荷花之异馥;避暑而暑为之退,纳凉而凉逐之生。
至其可人之口者,则莲实与藕皆并列盘餐而互芬齿颊者也。
只有霜中败叶,零落难堪,似成弃物矣;乃摘而藏之,又备经年裹物之用。
是芙蕖者也,无一时一刻不适耳目之观,无一物一丝不备家常之用者也。有五谷之实而不有其名,兼百花之长而各去其短,种植之利有大于此者乎?
予四命之中,此命为最。无如酷好一生。竟不得半亩方塘,为安身立命之地,仅凿斗大一池,植数茎以塞责,又时病其漏,望天乞水以救之,殆所谓不善养生而草菅其命者哉。
译文:
芙蕖和草本花卉好像稍有不同,然而它有根没有木质的树干,是一年生的植物,这些性质和草本是相同的。花谱书中说:"在水中生长的叫草芙蓉,在陆地生长的叫旱莲。"那么这就不能说芙蕖不是草本了。我爱芙蕖,在夏季靠这花才能活下去,不是故意效仿周敦颐重复前人早已说过的话,而是因为芙蕖适合人的心意,它的可爱不是一两点就可以讲尽的,请让我一一把它说出。
在花的最佳观赏时节,只在花开的那几天,在此以前、以后都属于无人问津的时候。芙蕖就不是这样:从初生的小荷叶出水那一天起,小荷叶就点缀在碧绿的的水面上;到了荷叶长大后,则一天一天地高起来,一天比一天美丽。有风的时候就作出飘摇的姿态,没风时也呈现出袅娜的身姿。这样,我们在花未开的时候,便先享受它那无穷的逸致情趣了。花开的时候,娇艳得像要滴下来,先后相继开放,从夏天直开到秋天,这对于花来说是它的本性,对于人来说就是应该得到的享受了。到了花朵凋谢,也可以告诉主人说,没有对不住您的地方;莲花竟然又在花蒂下生出莲蓬,蓬中结了果实,在水中亭亭独立,还像未开的花一样,和翠绿的荷叶一起耸立(在水上),不到白露成霜的时候,它所能做的事不会停止。这都是说它适合观赏啊。
嗅着香气宜人,有荷叶的清香,荷花特别的香味;用它来避暑,暑气就会因它而减退;用它来纳凉,凉气就会因它而产生。
说到它适合人们吃的地方,就是莲籽与藕都可以放入盘中,一齐摆上餐桌,使人牙齿和脸颊香味芬芳。
只有经过霜打的残枯的叶子,零落不堪,似乎成了被遗弃的废物;但是把它摘下,收藏起来,又可以在以后用来包裹东西。
所以,荷花这种东西,没有一时一刻不适于人们眼睛的观赏,没有哪部分哪一点不供家常的用途。它有五谷的实质而不占有五谷的名义,集中百花的长处而除去它们的短处。种植的利益难道还有比它还大的吗?
我视为生命的四种花草中,以芙蕖最为宝贵。可惜酷爱了它一生,却不能得到半亩方塘作它容身立足赖以生存的地方。只是挖了个凿斗大的小水池,栽几株来安慰自己,又时常为小池漏水而忧虑,祈求上天降雨来拯救它,这大概是所说的不善于培养生灵而把它的生命当作野草一样作贱吧。
作品赏析:
《芙蕖》一文紧扣“可人”的特点,从观赏价值和实用价值两个方面阐述莲花的种植利益之大,抒发酷爱莲花的感情。全文共七段,可分三个层次,首尾各成一段。开篇从莲花归属“草本”讲起,确定以说明、抒情为主的行文格调。一句“芙蕖之可人”,一句“予夏季倚此为命”,直率动人。中间五段围绕“可人”,依次从“可目”“可鼻”“可口”“可用”四个方面展开,并在第五段总括莲花兼具“耳目之观(观赏价值)”与“家常之用(实用价值)”。
从写作手法上看,此文骈散结合,综合运用多种表达方式和修辞手法,用语生动,节奏鲜明,富有韵味。第二段对“可目”集中描绘:先以“葩(百花)”花期之短来反衬莲花可供欣赏的时间之长。再以莲花的生长时间和生长规律为顺序,随四季推移,从荷钱出水开写,一直写到莲花茎叶生长、花苞开放、花朵凋谢(生蓬结子)等各个阶段。其中巧妙运用多个具有领起作用的虚词,如“自”“及”“迨”“便”“则”“乃”等,使文章脉络清晰、层次井然。另外,“有风既作飘飖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等骈句,和“日高一日,日上日妍”“蒂下生蓬,蓬中结实”的顶真手法,使文章节奏循环往复,逸趣横生。再者,李渔竟以荷花口吻,言花谢“可告无罪于主人”,而“白露为霜”一处暗引《诗经·秦风·蒹葭》,都勾出更多关于美好事物的畅想。
李渔称自己的作品是“新耳目之书”,努力发现“前人未见之事”“摹写未尽之情,描画不全之态”。仅就此文,情思流转、遣词造句间,运笔的功力已可见一斑。而他对莲花这一传统审美对象功利价值的挖掘,一改知识分子孤高习气,实属难得。当然,他过分夸大莲花的价值,有悖常理,脱离了现实,并不可取。或者,读者可以把这样的偏执理解为一个多情才子对挚爱之物的深情告白。
文末,作者感慨自己对莲花“酷好一生”而“不得半亩方塘”“不善养生而草菅其命”,显然寄寓深远,隐含身世之悲,令人唏嘘。李渔出身医商世家,也曾有心仕途,但清朝的铁骑横扫江南,功名不遂的李渔心灰意冷,只安身立命在半亩方塘的藕花深处。这种告白,不管是出于无奈还是真心,生动鲜明的语言,让莲花一改绝世独立、“不可亵玩”的形象,变得可亲可近,摇曳生姿。他的《芙蕖》,无关风骨,只讲功用,纯粹到令人感动,确乎也是一种“崇尚俭朴”“规正风俗”的劝导。”
词句注释:
1.芙蕖(qú):即荷花,又称芙蓉、藕花、莲花等。
2.谱:明代王象晋撰有《芳谱》,但无所引之文,指何书待考。
3.则谓非草本不得矣:即“则不得谓非草本矣”就不能说不是草本了。则,连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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