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3C认证、环保目录、车辆置
税申报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定描述了公司生产的专用汽车产品申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环保目录、免税图册等工作过程的业务流程及其管理,同时对上述工作过程中的资料编写、申报以及相关部门的权力、
汽车购置税政策责任和义务等内容,做出了相应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的专用汽车新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车型管理,由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名词术语
2.1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由国家授权检测部门对汽车新产品进行定型试验、强制性项目检测、打靶试验,汽车生产企业在网上按规定要求填报,检测机构按规定要求上传检验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中机车辆服务中心对所申报材料审查、公告审批、公告发布等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不定期以(公告)的形式对外公布。只有列入公告内的汽车产品才能生产、销售、上户及行驶。
2.2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3C认证):由汽车生产企业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申请自愿性产品认证,认证中心委托检测单位对申请认证的汽车产品按国家统一发布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进行强制性检验项目检测或认可后,认证中心组织专家组对汽车生产企业进行汽车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认证,通过认证的企业及通过自愿认证的产品将获得由认证中心下发的CCC认证证书。只有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先进标准及CQC补充要求生产并通过3C认证的汽车产品才能生产、销售、上户及行驶。
2.3环保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家授权检测部门对汽车产品进行污染物排放性能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发送到机动车环保网,汽车生产企业在网上进行环保目录申报,国家环境保护部组织专
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机动车产品进行型式核准,不定期在网上发布,只有列入环保达标的车型才能生产、销售、上户及行驶。
2.4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图册”):由汽车生产企业向国家车购办授权的申报受理部门提出特种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申请,申报受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免税的车型进行样车结构与装备检查,对符合国家免税政策的车型,上报国家车购办审核,国家财政部批准,不定期以(流便函)的形式对外公布。只有列入流便函内的车型才能在新车上户时免征车辆购置税。
2.5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由汽车生产企业向国家车购办授权的申报受理部门提出新生产汽车产品的销售价格,申报受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新生产汽车产品的价格组成进行审核,对符合国家车购税政策的汽车产品的销售价格,即为车购税征收备案价格,新生产汽车产品在上户使用时以此价格交纳车购税。
3、管理内容描述
3.1〈公告、3C认证、目录及图册申请表〉的提出和审批
3.1.1销售公司、各事业部根据市场销售需要和总经理批准的〈年度研发计划〉,在OA办公系统填写〈汽车公告、3C认证、环保目录、免税图册申请表〉或〈汽车公告、环保目录、3C认证、免税图册变更申请表〉,完成申请表中签署流程审批后由技术研发中心进行公告、3C认证等申报工作。
3.1.2技术研发中心负责收集最新底盘变化、标准法规变化,提出申报科技项目建议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后由技术研发中心制定专项申报实施计划,组织各事业部完成相关资料的编制工作,技术研发中心对最终上报资料的符合性负责。
3.2申报实施前准备工作
3.2.1技术研发中心负责编制要求底盘厂“提供相关申报资料的公函”交集中采购部。
3.2.2各事业部完成试制合格样车后,由技术部通知技术研发中心进行申报工作,同时必须提供正确、完整的资料(具体资料见3.6.2.2条、3.6.2.3条规定)。
3.2.3技术研发中心接到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应与国家授权的检测机构进行联系,并提出检验委托申请书。按照检测机构的时间安排表组织样车进行定型试验和强制性项目性能检测,原则上试验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北京办事处负责配合运钞车的专项试验,各事业部和质保部予以配合完成。
3.2.4对批准申报3C认证的产品由技术研发中心组织到认证中心的签约检测机构确认申报公告时的强制
性检验项目与3C要求和符合性,并出具强制性检验项目确认报告和产品描述报告。
3.2.5对批准申报环保目录的产品,由技术研发中心组织样车到国家授权的环保性能检测部门进行环保性能检测并出据环保检验报告。
3.2.6对批准申报图册的产品,由技术研发中心邀请重庆市车购办进行样车审核。
3.3公告、3C认证、目录、图册、车购税申报资料的填写及报批
3.3.1技术研发中心根据样车的定型试验和强制性检测结果,按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要求在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上进行公告申报工作,并跟踪申报材料审查的全过程,将申报材料审查中出现的问题与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联系、沟通,及时将申报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3.3.2技术研发中心按要求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进行网上自愿
产品认证申报工作,根据认证中心在网上确认复函到认证中心的签约检测机构进行强制性检验项目确认,填写工厂检查调查表、汽车产品CCC认证申请书。将已认可的材料报送认证中心,由认证中心组织专家组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包括审核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申报产品的工艺工装夹具和技术文件等),通过工厂审核后,认证中心组织专门人员对申报产品的申报资料进行复核、确认,通过后即可获得3C证书。技术研发中心应跟踪申报产品的材料审查的全过程,并将申报材料审查中出现的问题与
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联系、沟通,及时将申报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3.3.3技术研发中心按环保目录申报要求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可的具有环保性能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环保性能检验,由检测机构将检测结果发送到机动车环保网,技术研发中心在机动车环保网上进行环保目录申报材料填写,环境保护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和发布。技术研发中心应跟踪目录申报的全过程,随时关注已申报目录车型的申报材料审查情况,及时将申报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3.3.4技术研发中心各事业部申报图册的要求,编制免税车型的图册申报材料,向重庆市车辆购置税征收办公室提出免征车辆购置税的申报请求。由重庆市车辆购置税征收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样车进行审查、验收,对符合国家免税政策的车型,上报国家车购办审核,国家财政部批准。技术研发中心应跟踪图册申报的全过程,随时关注已申报图册车型的申报材料审查情况,及时将申报情况通报相关部门,收集图册证明材料。
3.3.5技术研发中心在公告发布后,对未申报图册的车型,按财务中心提供的车购税建议申报价格、产品生产成本、选配件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