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该政策要求在2023年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同时,要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有效满足居民出行充换电需求。
2.《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该政策旨在到2030年建成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
3.《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该政策聚焦制约新能源汽车下乡的突出瓶颈,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创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确保“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
4.《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该政策要求试点期为2023-2025年,要求公共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新能源占比力争到80%,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
5.《“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该政策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全面推动车桩协同发展,
推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开展光、储、充、换相结合的 新型充换电场站试点示范。
汽车购置税政策6.《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该政策要求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政策措施。同时,要加快乡县、高速公路和居住区等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与电网互动应用试点示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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