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大路有什么规定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大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伴随。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伴随。
深圳如何检查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大路是否有陪驾
深圳交管部门主要依托高速大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进行抽查,发觉处于实习期且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伴随的,已经或正在高速大路上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139号令规定,对驾驶人惩,并责令就近驶离高速大路。;正预备进入高速大路的,教育后劝返。
法律的'实施需要国家强制力保障,但更多需要公民自觉守法。落实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大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伴随的规定,同样靠驾驶人的自觉遵守。 汽车新手上路
不贴“实习标志”将惩罚200元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
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未贴实习标志,处200元:
实习期驾驶员驾车时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
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
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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