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辆充电安全须知
充电操作流程
单充电操作:
1.关闭车辆电源开关
2.连接充电
3.操作台上查看对应终端状态(正常情况下,插25秒后自动启动充电)
4.操作台上显示充电中:在操作台上点击对应终端的“结束充电”按钮结束充电
5.操作台上显示已完成:可直接拔结束充电
双充电操作
1.关闭车辆电源开关
2.分别连接两把充电(双插间隔在20秒内)
3.操作台上查看对应终端状态(正常情况下,插25秒后自动启动充电)
4.操作台上显示充电中:在操作台上点击对应终端的“结束充电”按钮结束充电
5.操作台上显示已完成:可直接拔结束充电
充电安全注意事项
1.正确选择充电设备,充电设备与充电车型不匹配可能对车辆安全造成损害
2.检查周围环境,请勿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靠近充电桩;
3. 充电前请确认充电设备无损坏和异常情况,确认头干燥、清洁,确认充电、弓连接到位;如充电内有积水或者杂物,需将头内积水、杂物清除。观察头和座是否有烧蚀,如有异常,严禁充电
4. 充电过程要保证车辆驻停可靠,按照充电要求,正确操作,充电开始后避免触碰充电设备和车辆充电口,并随时关注充电数据,严禁人车分离
5. 严禁在充电过程中拔卸头和移动车辆,按照操作规程确认充电弓复位或将充电归位后,按下“结束/复位”按钮方可驶离;
6. 发现异常情况请停止使用并及时联系工作人员XXX或拨打XXX,由专业人员进行解决和维修
7. 非专业运维人员严禁开启、拆卸、接线、改造、破坏充电设备,设备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
8. 请严格按照充电设备上的操作规程及提示进行操作,否则存在触电及火灾风险;
9. 发生火情未断电时,严禁触碰设备或用水灭火;发生火灾、充电设施浸水等事故,严禁靠近充电设备,请及时通知熟悉设备和应急处理方法的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10. 尽量避免雨天涉水行走,要特别注意周边被淹没电气设备的漏电风险和没有井盖的井口吞没风险。
11. 非生产和工作人员严禁在充电设施周围活动,避免发生事故。
应急处置注意事项
火灾应急处置
1. 现场人员发现火情时应第一时间拨打应急,如箱变高压侧、电动汽车燃烧或存在火情蔓延无法控制的情况请同时拨打119,除车辆电池起火用大量水扑救情况外,充电终端、总控箱、箱变等位置起火均可以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
2. 第一时间切断上级电源,扫清灭火过程的触电风险:车辆起火可按下终端急停按钮;终端起火可拉下总控箱电闸;总控箱起火可断开配电室电闸;高压箱变起火需拉下电网杆上开关,必要时请求供电局协助(详见附件1)如果不能确保是否切断电源,严禁使用水介质灭火;
3. 若火势扩大,应及时疏散周围车辆、易燃易爆物,与着火电动汽车距离15m内无可燃物,同时疏散周边车辆及周边众;
4. 电动汽车起火后,应拨打119报警,电动汽车起火应注意有毒烟气和触电风险,灭火器无法扑灭电池箱火,因为电池箱是封闭的,灭火剂进不去,最有效的方法是使用大量水给电池
箱降温。对电池箱喷水时,高圧回路可能连通水柱导致触电,因此要佩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靴,尽量使用水雾模式灭火
5.抢险人员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触电应急处置
1. 迅速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品移除触电者身上的电线等带电物品;
2. 查看呼吸和心跳情况,保持伤者呼吸畅通;
3. 呼叫120急救,正确报告地点和受伤情况;
4. 呼吸、心跳停止,接受过正规训练的人员可以进行心肺复苏;
5. 妥善处理局部电烧伤的伤口,保持创面清洁。
灾害天气应急
1.新能源汽车起火 灾害天气前请检查充电设备及附属设备进行检查,必要时提前断电,断电操作需由专业电
工进行;
2. 灾害天气发生时,如发现充电设备淹没、附属设施倾覆等情况及时拨打应急通过本地或远程及时断电;
3. 当总控箱、箱变内部被淹没时,应从淹没部位上级(配电室、分界开关)进行断电,严禁在水中接近已被淹没的配电设施,切断电源前应确保断电部位周边无触电风险
3. 灾害天气后设备未经检查严禁使用。
附件1
火灾应急处置方式表
序号
火灾类型及部位
断电
灭火方式
1
车辆表面
急停开关(直流终端首选)
灭火器
总控箱(交流终端选择)
配电室(交流终端总控箱无法开启时)
2
车辆电池
急停开关(直流终端首选)
拨打119/用大量水
总控箱(交流终端使用)
配电室(交流终端总控箱无法开启时)
3
终端
急停开关(直流终端首选)
灭火器
总控箱(交流终端使用)
配电室(交流终端总控箱无法开启时)
4
总控箱
配电室(电源接入为配电室)
灭火器
5
低压箱变
箱变高压侧(有高压电工时选择)
灭火器
供电局断开分界开关
灭火器
6
高压箱变
供电局断开分界开关
灭火器
7
油浸变压器
供电局断开分界开关
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