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
Rev.5
规范
2010-**-**发布
科技部 863 现代交通技术领域办公室
目录
1.范围 (4)
2.检验程序 (4)
2.1检验程序表 (4)
2.2 对厂家提供单体蓄电池及蓄电池模块的要求 (5)
3.试验方法 (5)
3.1试验条件 (5)新能源汽车起火
3.1.1环境条件 (5)
3.1.2测量仪器、仪表 (5)
3.2单体蓄电池 (6)
3.2.1外观 (6)
3.2.2极性及内阻 (6)
3.2.3重量及尺寸 (6)
3.2.4充电 (6)
3.2.520℃放电容量(能量密度) (6)
3.2.6倍率放电性能 (6)
3.2.7-20℃放电容量 (6)
3.2.855℃放电容量 (7)
3.2.9安全性试验 (7)
3.3蓄电池模块 (8)
3.3.1外观 (8)
3.3.2极性 (8)
3.3.3尺寸和重量 (8)
3.3.4充电 (8)
3.3.525℃放电容量 (8)
3.3.6倍率放电性能 (8)
3.3.6.1倍率放电容量试验 (8)
3.3.6.2最大放电倍率试验 (8)
3.3.6.3最大充电倍率试验 (8)
3.3.7-20℃放电容量 (9)
3.3.855℃放电容量 (9)
3.3.9安全性试验 (9)
3.3.9.1短路试验 (9)
3.3.9.2挤压试验 (9)
3.3.9.3针刺试验 (9)
3.3.9.4加热试验 (10)
3.3.10循环寿命试验 (10)
3.3.10.1常规循环 (10)
3.3.10.2工况循环 (10)
3.3.10.2.1 EV轿车用动力蓄电池 (10)
3.3.10.2.2 EV客车用动力蓄电池 (12)
前言
在863现代交通技术领域办公室的组织下,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总体专家组的领导下,参照国内外动力蓄电池相关标准,制定了本测试规范。在制定过程中征求和综合了总体专家组、项目办公室、检测机构及电池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经反复修改而成。
本测试规范是针对2010年度EV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检测工作而提出的,其主要目的是对各电池研制单位生产的动力蓄电池进行性能检测,以对其进行整体评估,为项目验收和国家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2010年度EV用能量型锂离子动力蓄电池性能测试规范
1.范围
鉴于863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的研制是分阶段及通过竞争的方式进行的,本标准仅规定了2010年度863
计划电动汽车专项EV用能量型锂离子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的检测项目、检测程序、试验方法及检测流程,以进行评比和筛选。
2.检验程序
2.1检验程序表
注:共需20只单体蓄电池,其中2只为备份单体蓄电池。
注:(1)共需18组蓄电池模块,其中2组为备份蓄电池模块。
(2)安全性试验用蓄电池模块为5只单体电池串联组成,其余蓄电池模块为10只单体电池串联组成。
2.2对厂家提供单体蓄电池及蓄电池模块的要求
(1)厂家提供的单体蓄电池的正负极及其连接片,应能承受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最大放电倍率的放电而不损坏。
(2)厂家提供的蓄电池模块的正负极及其连接片,应能承受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最大放电倍率的放电而不损坏。每个蓄电池模块中的单体蓄电池的正负极应有电压抽头,以进行测试过程中单体电池电压的测量,并且电压抽头应焊接牢固,并具有正负极标识。提供连接片及连接件的重量。
(3)C1--1h率额定容量(A h);
n--组合电池的单体数。
3.试验方法
3.1试验条件
3.1.1环境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环境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为25%∼85%、大气压力为86kPa∼106kPa。
3.1.2测量仪器、仪表
除另有规定外,测量仪器、仪表测量值的准确度应在下述公差范围内:
a)电压:±0.5%;
b)电流:±0.5%;
c)温度:±0.5℃;
d)时间:±0.1%;
e)衡器:±0.1%;
f)量具:±0.1%。
上述公差包含了所用测量仪表的准确度、所采用的测试方法以及测试过程中引入的所有其它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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