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试行)
 
  一、高端装备制造
  (一)智能制造装备。
  1.发展高端精密数控机床、大型精密压力机、数字化工具系统及量仪等,提升新型传感器、智能化仪器仪表、精密测试仪器、自动控制系统、高速高精数控机床轴承和电主轴等关键基础零部件、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减速器、中高档数控系统与功能部件等生产制造水平。
节能汽车网  2.发展高速度响应高位置控制精度高转速高可靠性系列伺服驱动器、伺服电机等产品。
  3.发展焊接、搬运、装配、上下料、打磨、喷涂、码垛、包装等工业机器人及其成套系统,以及安防、危险作业、救援等特殊领域专用机器人、商用机器人和家用机器人,改造升级基于机器人的自动化成形、加工、装配生产线及具有加工工艺参数自动检测、控制、优化功能的大型复合材料构件成形加工生产线和加工中心,提升相关基础元部件。
  4.推广应用制造过程自动化生产线、柔性焊装生产线,以及基于数字化技术、柔性自动化技术和先进控制技术的智能化制造模式。
  5.推广应用无损检测系统、大型PLC以及安全控制系统、机床数控系统、分散型控制系统、现场总线控制系统、嵌入式专用控制系统等工业智能控制系统。
  6.运用其它先进适用技术实行技术改造的方式。
  (二)轨道交通装备。
  1.提升轨道交通车体、转向架、牵引系统、制动系统、屏蔽门系统、供电系统及相关设备、接触网、电力监控系统、风机系统、空调系统、高铁专用高性能轨枕等轨道交通装备配套产品。
  2.升级改造轨道探伤车、轨道打磨车、轨道综合检查车、接触网作业车等维护检修设备。
  3.推广应用城市轨道交通减震、降噪技术,新型列控系统、安全综合检测等关键技术。
  4.支持轨道交通装备标准体系的建设和应用。
  5.支持牵引传动、制动、通信信号、安全保障关键技术及系统集成等轨道交通装备研发平台的建设。
  6.运用其它先进适用技术实行技术改造的方式。
  (三)海洋工程装备。
  1.提升海洋深水勘探装备、自升式钻井平台、半潜式钻井平台、深海张力脚式生产平台(TLP)、深海立柱式生产平台(SPAR)、海上油田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FPSO)、浮式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卸装置(LNG-FPSO)、海洋工程辅助船舶、水下生产系统、深海油气资源开发装备、配套系统及测试设备等海洋油气开发装备。
  2.发展大型起重船/浮吊、大型起重铺管船、半潜自航工程船、海上及潮间带风机安装平台(船)、海上风机运营维护船、三用工作船和多用途工作船、平台供应船、潜水作业支持船、生活支持平台(船)、修井平台(船)、平台守护船、环保/救援船、海洋工程拖船、海洋综合观测平台、港口物流机械、大功率中低速柴油机等海洋工程装备、配套设备及辅助设备。
  3.发展海洋水文气象岸基与海上平台基观测台站用传感器、设备与系统,船用水文气象观测传感器、设备与系统,水文、气象与水质观测浮标,潜标、海床基、移动观测平台(AUV、ROV、滑翔器等)等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
  4.发展远洋捕捞作业装备、综合渔业补给船、选择性助渔仪器及设备,以及LNG船、邮轮和大型工程船等海洋高技术船舶及设备。
  5.改造提升可规模化应用的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成套装备等海洋资源开发装备及技术。
  6.  推广应用海洋工程装备安全性评估与监测技术。
  7.  运用其它先进适用技术实行技术改造的方式。
  二、机械
  (一)通用机械及基础零部件。
  1.发展通用仪器仪表业的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检测仪器设备、办公机械、电教设备等。
  2.提升交流伺服驱动器、交流伺服电机和主轴电机,高速高刚度大功率电主轴,高速重载精密滚柱直线导轨副,高速、精密、重载轴承,高可靠性联轴器、制动器、离合器,高可靠性密封件、高强度紧固件、高速链传动系统,高压液压元件和大功率高转速液力偶合器,超大型、高参数齿轮及传动装置等机床功能部件。
  3.升级改造高压真空元件及开关设备,智能化中压开关元件及成套设备,推广环保型中压气体的绝缘开关柜、智能型(可通信)低压电器、非晶合金、卷铁芯等节能配电变压器。
  4.升级改造高光无痕与叠层旋转大型塑料模具,高强度粉末冶金零件,以及高性能汽车铸件、特大型支承辊等特种锻铸件等机械基础件。
  5.发展自动化、在线可控气氛热处理设备和以工业计算机为核心、智能数控、结构轻量化、精密化、超高压的高端成型装备。
  6.运用其它先进适用技术实行技术改造的方式。
  (二)专用设备。
  1. 发展大注射量、高精度、机电一体化的各类塑料注射成型机、多层共挤塑料加工装备、电动注塑机等高效节能环保的数字化塑料加工专用设备。
  2.改造提升正面吊、起重机械、隧道开挖施工机械、建材机械和混凝土制品机械等大型工程机械。
  3.发展精密级进模具以及大型、复杂模具。
  4.升级改造千万吨级大型露天矿、井工矿及大型矿山开采装备、大型洗选设备、智能化采煤机、大型掘进机、盾构机、长距离刮板输送机、大型重载减速机等选矿设备,以及冶金矿山机械用变速箱等关键零部件。
  5.升级改造薄板坯连铸连轧成套设备、大型宽带钢冷连轧关键设备、热连轧宽带钢成套设备,大型宽厚钢板成套设备、大型板坯连铸机等成套设备,水泥立磨、辊压机和5000-100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装备主机设备等冶金、建材设备。
  6.发展节能环保精密高速印刷机、节能环保高速瓦楞纸板生产线、节能环保高速贴标机等印刷包装机械,以及中空容器、多层塑料复合膜生产线。
  7.改造提升精密光电覆膜加工制造专用设备等电子元器件精密加工设备。
  8.升级改造油箱打孔焊接机、半导体器件测试分选编带一体机等。
  9.支持机械类产品性能检测及第三方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
  10.运用其它先进适用技术实行技术改造的方式。
  三、汽车
  (一)汽车。
  1.发展采用增压、缸内直喷等先进技术的发动机、双离合变速器(DCT)、电控机械自动变速箱、无级变速器,汽车安全气囊、高精度发动机缸体、专用车桥、铝轮毂、重型车轮毂,空气悬架、载重车后盘式制动器、高强度钢车轮、电控机械变速器(AMT),吸能式转向系统、电控高压共轨喷射系统、电控喷油泵(包括电控高压单体泵以及喷油器、喷油嘴)等汽车关键零部件。
  2.提升发动机控制系统、变速箱控制系统、制动防抱死系统、牵引力控制系统、网络总线
控制系统、电控智能悬架、电子驻车系统等汽车电子控制系统。
  3.升级改造汽车底盘、轮毂轴承单元、轴承、齿轮副、汽车发动机与自动变速箱用链条、汽车发动机紧固件、悬架弹簧、横向稳定杆、行李箱开闭系统、电子电控、LED车辆灯具等关键零部件及系统的生产制造装备。
  4.改造提升整车、发动机、变速器的匹配技术、汽车碰撞安全性、NVH(振动、噪声、平顺性)及排气净化、能耗、安全、电磁辐射及抗干扰检测技术。
  5.提升车载360度全景无线倒车系统、车载DTV数字电视系统,以及带GPS系统和北斗系统导航的适用于车载和船载多媒体收放音播放机。
  6.推广提升车用娱乐信息大尺寸液晶屏、起发电一体机、新能源车高压线束、车联网相关技术。
  7.支持汽车、汽车零部件及其关键总成性能检测等第三方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
  8.运用其它先进适用技术实行技术改造的方式。
  (二)新能源汽车。
  1.发展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和混合动力汽车、新一代轻量化纯电动汽车、特种用途电动汽车、低速轻型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液化天然气(LNG)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智能车及LNG发动机、LNG储罐、LNG汽化器等。
  2.升级改造动力锂离子电池及其管理系统、高性能铅碳启停电池、镍氢动力电池、下一代高比能动力电池等高性能动力电池及锂离子电池隔膜等关键材料,发展超级电容、燃料电池等其他车用储能系统。
  3.改造提升纯电动汽车整车控制系统、混合动力多能源管理系统、车载通讯系统、精密传感器和执行系统等控制系统。
  4.发展电动助力转向、电动空调和电动助力制动系统、车用直流转换电源 (DC/DC)、车用电子仪表、电子油门踏板、车用传感器等基础元器件。
  5.发展大功率永磁电机及电机驱动器、车用直流电机、车用交流异步电机及大功率车用绝缘栅双极晶体管(IGBT)模块、电力电子模块、高可靠控制器、永磁电机耐高温材料等配套
产品。
  6.推广应用车用轻量化合金、碳纤维材料、v2x、v2g、石墨烯材料等车身材料,提升轻量化底盘结构和碳纤维轻量化车身结构等共性技术。
  7.发展车用动力电池的快换技术及设备,电池组检测维护技术与设备,充电站、充电桩、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电池燃料补充站、充气站的安全配套设备,升级改造大功率快速充电设备、慢速充电设备、车载充电设备等。
  8.完善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总成性能检验检测手段,建立和推广新能源汽车、充电技术及设施标准体系,支持共性技术以及第三方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
  9.运用其它先进适用技术实行技术改造的方式。
  四、船舶及通用飞机
  (一)船舶。
  1.发展大中型油船、灵便型散货轮、大型矿砂船、好望角型散货船、大型汽车运输船、大
型集装箱船、风帆-主机混合动力推进的超大型油船(VLCC)、江海直达节能环保集装箱船、高速滚装客船、高端游艇等。
  2. 发展船舶LNG发动机燃料储存及供给系统技术产品及船舶舱室阻燃型吸声阻尼复合材料。
  3.提升大功率船用中低速柴油机、船用中速柴油机、大功率中高压发电机、低速及中速柴油机曲轴及电控模块、液化天然气船用双燃料发动机、共轨系统、电子调速器、大型排气阀杆、大型薄壁轴瓦等关键零部件。
  4.升级改造船用起重机、船用锅炉、船用大型铸锻件、锚绞机、舵机、舾装件油水分离机、压载水处理系统、船舶用消防设施、吊舱推进器、大型高效喷水推进装置、通信导航设备、船用大型铸锻件,船舶精确制造及精度控制技术系统、船舶通讯导航及自动化系统等船舶配套产品及测试系统。
  5.改造提升遥感遥控、全船振动与噪声控制技术与装置、船用柴油机及传动系统主被动隔振与消声技术与装置。
  6.运用其它先进适用技术实行技术改造的方式。
  (二)通用飞机。
  1.提升新型通用飞机、公务机、直升机等制造、维修以及部装、总装水平。
  2.升级改造空域设计与评估系统、数字化放行(PDC)系统、自动终端信息服务(D-ATIS)系统、空中交通进离港排序辅助决策系统、空管监视数据融合处理系统、飞行计划集成系统、场面监视系统、自动相关监视系统和多点相关定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