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移交人: (以下称“甲方”) 资产接收人: (以下称“乙方”)
  根据《 协议书》,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为促使甲方注入乙方的资产移交工作顺利完成,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就移交资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资产移交 1.移交资产概况。
  本次移交资产仅限于甲方涉及增城市海伦堡幼儿园的设备设施资产评估价值共计:250万元,其中:
  (1)保教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453,423.00元; (2)其他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1,442,398.00元; (3)电脑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106,600.00 元 (4)空调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129,960.00 元 (5)家电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8,000.00 元 (6)洗涤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80,000.00 元 (7)炊事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10,000.00 元 (8)其它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39,700.00 元 (9)滑梯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44,500.00 元 (10)汽车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185,419.00 元 (设备资产明细参见附件1) 2.资产移交方式与步骤。
  本次移交资产以实地清点方式移交。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步骤进行:
  (1)甲乙双方指定专人到达现场,甲方设备移交人员为陈美琳,乙方接收设备人员为王德辉;
  (2)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备齐移交资产的档案,并按评估基准日状态要求配齐相关配置;
  (3)在满足前款条件的前提下,甲乙双方设备移交人员就资产评估范围内各设备逐一进行现场勘验、试车测试、验证设备实际状况。
  (4)现场勘验检测合格的,乙方对该设备进行实物验收,甲乙双方签订该台设备,为移交手续的有效凭证;
  (5)现场勘验检测不合格的,甲乙双方记录资产实际情况、存在问题,在现场查验合格设备交接后,汇总报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执行。
  (6)经现场勘验检测合格的设备,由乙方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设备类固定资产管理卡片,重
新对设备进行编号,同时按各台各号设备完成接收相关的合同、技术协议、光盘及设备维修保养管理资料;
  (7)资产移交完成后,乙方财务人员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资产验收清单表、设备类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进行财务账务处理。
  (8)乙方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3. 甲乙双方同意以本协议产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至2014年3月28日止作为资产移交期。
  4. 甲方承诺在资产移交期内完成该移交资产有关权属的变更(包括车辆过户、保单等)变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
  5. 资产移交期结束次日为资产移交完成日。自该日起,乙方即成为该移交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移交资产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不包括甲方于
  该移交资产所列明的应付款和应收款,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
  6.自资产移交完成日起,乙方将完全有权接管该部分移交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
动或依法进行其他处置。
  第二条 其他约定
  1. 若甲方已经为移交资产购买了保险(任何种类),并且该等保险在成交日仍然有效,则甲方应于资产移交完成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该等保险的保险单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变更为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对移交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移交该移交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移交完成日后将享有作为移交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产权,并不会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负担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而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终止本协议。
  2.在本协议生效日后,当发生针对移交资产或乙方,起因于本协议签署日前甲方占有、使
用移交资产的行为,而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承诺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移交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移交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汽车评估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1:
  资产验收明细清单
  移交方: 接收方: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