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境内外贸易型展会推荐目录
上海国际汽车展
备注:1.由市政府或国家、省、市商务部门指定或组团参展的展览会纳入资助范围。2、非《境内外贸易型展会推荐目录》指定的境内、外行业知名展览会,由镇街、园区的商务部门或市相关行业协会推荐,
且经市商务局备案同意,可纳入资助范围。3、广东省内展会除加博会、海博会、台博会外,其他广东省内展会原则上不纳入资助范围。4、本目录根据实际需要可每年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