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电动车管理条例
一、新余电动车管理执行什么标准?
新余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执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
电动车新国标规定,要符合以下6条才能上路:
1、要像自行车: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电驱或电助: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速度要慢: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车体要轻: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电压要低: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功率要小: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二、已购买不符合新标电动车(以下简称“非标”电动车),咋办?
对2019年4月15日前已经购买的“非标”电动车实施预先登记管理。申请人应当在2019年9月30日前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预先登记,预先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2019年10月1日之后,不再办理预先登记。改装车能上牌吗
解读:在2019年10月1日前,“非标”电动车必须上临时车牌,临时车牌有效期为5年。
三、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需要上牌吗?
2019年12月31日前为新标准实施过渡期,在此期间,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按照《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的规定,实行目录管理,对于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型号,按照公告的目录信息对车辆进行查验,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放号牌。对不在目录内但经查询能够确定符合新标准且经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并发放号牌。
解读:对电动车新标准的实施设置过渡期,在2019年12月31日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需上车牌。
四、去哪里办理牌照?
目前还未确定办理地点,有最新消息小新会第一时间公布的,敬请关注!
五、上牌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办理登记上牌(含预先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车辆属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本市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及复印件;车辆属单位的,提交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车辆合法来源凭证:购车发票及复印件;
(三)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六、驾驶电动车需要有驾驶证吗?
驾驶已办理预先登记的“非标”电动车应当持有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驾驶证。
解读:驾驶“非标”电动车要有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驾驶证,驾驶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要有电
动车驾驶证。
七、目前哪类电动车不能上路?
拼装、擅自改装的车辆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和预先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
八、如果违法上路,会受到什么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和“非标”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适用非机动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非标”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适用机动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还有哪些方面需要注意的?
1、禁止改变电动自行车、“非标”电动车已登记的结构、主要技术参数,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2、鼓励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标”电动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财产损失险,鼓励车辆所有人上牌的同时安装具有定位和防盗功能的电子车牌。
十、商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1、自2019年4月15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生产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以下简称“非标”电动车)。
2、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库存的“非标”电动车,车辆经销商应当于2019年9月30日前以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名称申请预先登记。在2019年12月31日前出售的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车主变更预先登记,2020年1月1日之后不再受理变更预先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非机动车牌证、实施“非标”电动车预先登记等,不收取任何费用。
3、因销售的“非标”电动车以及销售库存的未预先登记的 “非标”电动车,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不能预先登记或者不能办理变更预先登记并上道路行驶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或者更换。
4、工信、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将对我市拼装、销售“非标”电动车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加强对电动车自行车经销商销售充电器、锂电池行为的监管,严格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电池的行为。自2020年1月1日起,对销售“非标”电动车的,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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