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飞行区道路标志牌
1.1 飞行区道路标志牌的一般规定
1.1.1 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道路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尺寸、设置、构造、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1.1.3 道路交通标志的颜范围,按本规定执行,附录A执行。
1.1.4 道路交通标志的文字应书写规范、正确、工整。根据需要,可并用汉字和英语。
1.1.5 道路交通标志的边框外缘,应有衬底。衬底规定为:警告标志黄,禁令标志白,指示标志蓝,其他道路的指路标志蓝。
1.2 警告标志
1.2.1 一般规定
警告标志用以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警告标志的颜为黄底、黑边、黑图案。警告标志的形状为等边三角形,顶角朝上。警告标志的尺寸如图1所示。警告标志到危险地点的距离通常应为30m,不应小于20m,亦不应大于50m。
三角形边长A=70cm
黑边宽度B=5cm
黑边圆角半径R=3cm
衬底边宽度C=0.4cm
图1 警告标志尺寸代号
1.2.2 警告标志牌的种类及设置地点
1、交叉路口标志牌
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谨慎慢行,注意横向来车相交。设在视线不良的平面交叉路口驶入路段的适当位置。
十字交叉 | T形交叉 | T形交叉 |
T形交叉 | Y形交叉 | 环形交叉 |
图2 交叉路口标志牌
2、急弯路标志牌
向左(或向右)急弯路标志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设在计算行车速度小于60km/h,平曲线半径等于或小于道路技术标准规定的一般最小半径,及停车视距小于规定的视距所要求的曲线起点的外面,但不得进入相邻的圆曲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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