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收到ICS 91.120.25
P 15
备案号:
DB61
Signs for emergency shelter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指路标志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图形符号 (1)
5 标志 (6)
6 平面示意图 (17)
7 标志设置 (17)
8 标志制作 (17)
前言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陕西省应急管理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地震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范增节、张芝霞。
本标准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陕西省地震局负责解释。
应急避难场所标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应急避难场所的术语和定义、图形符号、标志、平面示意图及标志的设置与制作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状态下,供居民紧急疏散、安置的应急避难场所的标志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1000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 15562.1-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GB/T 15562.2-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
GB/T 16903.1 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第1部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
GB/T 20501.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图形标志及相关要素GB/T 20501.3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3部分:平面示意图和信息板
3 术语和定义
3.1
突发公共事件public emergency
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3.2
应急避难场所emergency shelter
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
4 图形符号
4.1 构成
图形符号由图形、衬底和(或)边框组成,其基本形式为正方形,如图1所示。
图1 图形符号4.2 应急避难场所图形符号见表1。
表1 图形符号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