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区、先进部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2.07
【字 号】合发[2006]4号
【施行日期】2006.0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区、先进部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合发〔2006〕4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方针,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文明委的部署,从1995年底开始,我市开展了大规模创建文明城市活动。10年间,创建工作持之以恒,与时俱进,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三个起来、四个延伸、三个覆盖、初步良性循环、稳定良性循环等一个个阶段性目标,在省文明委组织的6次考评中均获第一名。1997年11月,合肥创建工作经验被中宣部以一级宣传方式推向全国,1999年被评为首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02年顺利通过复查。2005年,在全国116个申报城市中,我市进入了33个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候选城市,并再次蝉联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为了表彰全市广大干部众在10年创建中作出的艰辛努力和突出贡献,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大力推动我市“十一五”期间创建工作向更高的目标迈进,促进大发展、服务大建设、优化大环境,为“加快发展、奋力崛起、勇当先锋”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瑶海区等4个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区”称号,市建委等10个部门“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部门”称号,瑶海区文明办等100个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李永生等200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区、先进部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文明创建工作新的征程上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各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区、先进部门和先进单位学习,坚持把创建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常抓不懈,积极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培养一流市民素质、打造一流城市环境、构建一流社会秩序、创建一流服务水平,不断开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健康发展的新局面。广大干部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大力实践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争做文明市民,为实现我市创建工作又快又好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
  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区、先进部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区:
  瑶海区
  庐阳区
  蜀山区
  包河区
  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部门:
  市建委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市卫生局
  市规划局
  市市容局
  市环保局
  市园林局
  市建管局
  市工商局
合肥汽车论坛
  三、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
  瑶海区:
  区文明办、区市容局、区文化体育局、区公安分局、三里街街道办事处、大通路街道办事处、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古井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市房地产管理局瑶海分局、市螺岗小学、市第三十九中学、市第十中学、合肥供水集团公司、合肥幼儿师范学校、安徽氯碱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总公司、市第二人民医院、工行长江东路支行、市第八人民医院。
  庐阳区:
  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军分区、市纪委办公厅、
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审计局、市人事局、合肥市山海税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市地税局庐阳分局、市工商局庐阳分局、亳州路派出所、市国土资源局庐阳分局、合肥电视台、新安晚报社。
  蜀山区:
  井岗镇政府、十里店社居委、合肥卷烟厂、五里墩街道办事处、三十八所、南七街道办事处、丁岗社居委、稻香村街道办事处、市国税局、省测绘局、光明社居委、省总工会、干校、省公路勘测设计院、琥珀街道办事处、蜀山公安分局、区市容局、区卫生局、区建设局、区文化局。
  包河区:
  常青街道办事处、省电力公司(机关)、骆岗街道办事处、周谷堆社居委、芜湖路街道办事处、市传染病医院、宁国路街道办事处、省审计厅、巢湖路街道办事处、河滨社居委、义兴镇政府、区文明办、区市容局、区建设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局、区工商分局、区房产分局、区公安分局。
  高新区:
  高新区工委办
  经济区:
  经济区社区管理局
  新站区:
  长淮街道办事处
  肥西县:
  县市容局
  县公安局
  肥东县:
  店埠镇政府
  县文明办
  长丰县:
  县市容局
  县公安局
  市直单位:
  市环境监察支队、市城管行政执法督察支队、市工商局城隍庙分局、市曲艺团、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公安交警支队、市绿化施工养护管理处、市污水处理管理处、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公路管理局、市房地产经营公司、市整治脏破建筑办公室市、第一人民医院、市总工会。
  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
  瑶海区:
  李永生、程宗好、陆少新、黄大龙、马军宁、沈训平、王宏法、郝力、杨德胜、胡开川、梁健、杨勇、王富云、周章寿、张勇、陈少东、张发昌、孙国明、石秀英、何泽敏、何勤、董国荣、张俊、杜斌、王俊、刘志明、解新、窦维江、李启明、王宗贵、王朋成、沈永金。
  庐阳区:
  汤本宝、蔡心福、陶红、王传耀、张振发、严玉英、张美兰、罗维国、花玮、何维富、董吉民、孔维玉、张军、李红、丁尚锁、庞济生、李长平、唐永琴、吕道奎、王亚彪、许才义、李丰年、候庆德、周良珍、陈杰、陶发俊、高宜华、丁海鹰、蔡维明、关任伟、张弘、张立。
  蜀山区:
  骆克海、李学志、杨景海、陈家文、俞萍、钟以海、蒋红、张颖海、董本权、朱辉、时新、周美成、贾卿、江宁、罗军、胡卫东、刘学维、李军、邹瑞、周文化、俞飞、焦伏伦、尹有才、刘丽、戴正、罗昕、胡晓军、闪福杨、李家斌、喻光、王泉。
  包河区:
  阮永兴、李保国、王世保、席清海、姚忠和、丁长松、刘新华、施正荣、何峰、葛哲春、苏辉、郑国清、贾育松、李香贤、王昌武、臧正德、尚业年、朱文松、万玉华、史道云、杜小平、范国安、朱煜、沈光美、李琴、韩友国、郑贤德、丁国庆、王捷、陆广毅、王诚、黄邦其。
  高新区:
  沙跃、童小平。
  经济区:
  姜学义
  新站区:
  费广华、张庆高。
  政务区:
  刘明年
  肥西县:
  陈万宗、董健、张德发、朱士久。
  肥东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