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案
1 范围
本方案规定了以锂离子蓄电池为唯一动力来源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包括最高车速、加速性能、爬坡能力(包括定速爬坡,定坡度爬坡,斜坡爬坡)的试验方法。
2 引用标准
GB/T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车辆类型
GB/T 537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试验总则
GB/T 18385-2005 电动汽车 动力性能 试验方法(ISO 8715:2001,MOD
GB/T 24156-2009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确定的术语适用于本试验方法。
4 试验条件
试验前准备
4.1.1 试验车应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在进行试验前7 天内进行磨合,磨合里程至少100km
4.1.2 试验车的机械运动部件,必须按照制造厂的规定涂抹润滑油。
4.1.3 车辆轮胎气压及机械运动部件用润滑油粘度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4.1.4 试验车的试验重量根据各项试验目的和车辆载重而定,通常允许一名驾驶员和一名乘员,驾驶员和乘员的标准重量为75±5kg,试验需要时允许用压载物代替乘员。
4.1.5 电池组按照规格书规定的充电程序进行完全充电。
4.1.6 除必需的设备和车辆日常操纵部件外,试验车的照明及信号装置及辅助装置必须关闭。
4.1.7 试验开始前电池在(25±2)℃的温度下静置8h
4.1.8 若试验车上安装测试仪器,应尽量减少对各轮载荷分布的影响,尽量减小风阻影响。
测试仪表、设备
a) 电压表:准确度应不低于级,其内阻至少为1 kΩ/V;
b) 电流表:准确度应不低于级;
c) 示波器:带宽不低于1GHz;
d) 计时器:按时、分、秒分度,准确度为±1%,刻度间隔;
e) 测速仪:分辨率
f)其它设备符合GB/T 5378 的规定。
试验场所
4.3.1 整车性能试验,按照各试验项目的需求,可在道路上或底盘测功机上进行。
4.3.2 试验道路应为沥青或混凝土的直线道路,路面应平坦、干燥、整洁,试验时不致引起轮胎打滑。
4.3.3 除特殊规定外,试验路段应尽量水平,其中纵向坡度不允许超过1%,且任意两点之间的高度差不超过1m,横向坡度不超过3%
驾驶员和乘员
驾驶员应持有驾驶证,熟练掌握驾驶技术,熟悉试验方法,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乘员负责记录或协助记录相关数据。
试验要求
4.5.1 试验时,室内温度应在25±5℃以内,室外温度应在25±10℃以内,平均风速在3m/s 以下,室外试验不能在雨天或雾天进行。
4.5.2 本试验规程中所提及的设备、质量、胎压及其它数据如未注明其测量误差的,其误差值均为±5%以内。
4.5.3 为减少试验误差,进行实车道路试验时,必须进行往、返两个方向。如果实车道路试验与底盘测功机试验结果有差异的,以实车道路试验数据为准。
4.5.4 无特殊说明的,下列各项试验方法的试验条件按照本章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试验程序:按下列顺序安排试验:
——试验车辆准备(见);
——启动电流试验(见)
——最高车速试验(见);
——续驶里程试验(见);
——加速性能试验(见);
——爬坡能力试验(见)。
以上每项试验开始时,蓄电池的充电状态是前一个试验后的状态(更换试验场地过程中,避免消耗蓄电池电量)。
最高车速试验开始时,电池应处于95%~100%的荷电状态,加速性能,爬坡能力试验开始时,电池应处于55%汽车测速器~60%的荷电状态。
启动电流试验
该试验测定上电尖峰电流和摩托车最大启动电流。
5.1.1 试验条件
试验路面应平整、干燥、整洁,有良好的附着系数。
5.1.2 试验方法
5.1.2.1 将试验车辆加载到试验质量(见),电池组上连接好电压表、电流表、示波器等测试设备,并适当固定同时能方便读取测试数据。(本方案未作特殊说明的,测试前均需做好准备)
5.1.2.2 启动试验车辆电源开关,用示波器记录此时的尖峰电流和时间,反常测试3次取最大值记为上电尖峰电流及延时。
5.1.2.3 启动后,驱动电机开始行使,用示波器记录驱动过程中驱动电流最大值及持续时间,反常测试3次取最大值记为车辆的启动电流。
5.1.3 试验数据和结果记录在表A-1
最高车速试验
该试验可以决定电池组所能提供最高车速及电流。
5.2.1 试验条件
5.2.1.1 在试验道路上设置测试区,测试区的长度至少为200m,在此测试区的两端应有足够长的助行区域和保证安全停车的辅助区域,并能够双向行驶。
5.2.2 试验方法
5.2.2.1 将试验车辆加载到试验质量(见),电池组上连接好电压表、电流表等测试设备,并适当固定同时能方便读取测试数据。
5.2.2.2 实车道路试验
5.2.2. 试验时,试验车辆在助行区域加速行驶,在到达测试区前保持最高车速,保持最高车速通过测试区,测量通过测试区的时间。随即在同路段进行反方向试验,测量时间。测定次数往返为一次,试验应连续进行三次。
5.2.2. 按下式计算试验结果:
V=3.6 L/t
式中: V——行驶车速,保留一位小数,km/hL——测试区长度,mt——往返试验所测时间的算术平均值,s
5.2.2. 行驶过程中记录电池组电压、电流数据,取三次平均值为最高车速时电流。
5.2.3 试验数据和结果记录在表A-2。
续驶里程和能量消耗率试验
该试验可以决定电池容量,电动摩托车能量消耗率。
5.3.1 试验条件
试验可在沥青或混凝土路面的直线道路上进行,路面应平整、干燥、整洁,有良好的附着系数。
5.3.2 试验方法
5.3.2.1 将电池组按规格书放电制式完全放电后按规定完全充电;
5.3.3.2 进行等速续驶里程试验。车速为设计最高车速的70%,公差±2 km/h。试验过程中不允许停车3次以上,累计时间不超过15 min。续驶至发生发生下列情况须停车终止试验:a)车辆配装的仪器或指示器指示驾驶员停车 或 b)试验时行驶速度持续达不到设计最高车速的70%
5.3.3.3 试验完后电池组按规格书规定完全充电,测量充电消耗的能量;
5.3.3.4 由续驶里程和再次充电量计算能量消耗率。能量消化率=再次充电时充入能量/试验期间行驶的总里程。
5.3.3.5 试验数据及结果记录到表A-3
加速性能试验
该试验可以决定加速时电池供电情况。
5.4.1 试验条件
测试区间参见5.2.1.1,并在测试区标明测试点,标示点设为距始点30m100m200m 处,或其他点设立测试标点。
5.4.2 试验方法
5.4.2.1 将试验车辆加载到试验质量(见),电池组上连接好电压表、电流表等测试设备,并适当固定同时能方便读取测试数据。
5.4.2.3 实车道路试验
5.4.2. 试验时,试验车辆停于加速测试区始点外0.5m 处(以前轮压线为准)。试验开始时,以最低档(速)起步,进行急加速,迅速通过试验区,用自动计时装置或秒表测定试验车辆从始点到终点所用的时间。每次试验应往返进行,连续试验两次(测定次数往返为一次),求出两次往返测定时间的平均值。加速度为a=2S/t2
5.4.2. 行驶过程中记录电池组电压、电流数据,取三次平均值为加速时电流。
5.4.2.4 试验数据及结果记录到表A-4。
爬坡能力试验
该试验可以决定车辆最大驱动力及驱动电流。
5.5.1 试验条件
5.5.1.1 最大坡度爬坡试验,须有人工防滑的陡峭斜坡或是自然的坚硬泥土、草地斜坡路面,其坡度最好能与制造厂预估的车辆最大爬坡角度相近,而所使用的测量区域,为10m 长的均匀斜坡,且在测量区域的前端必须设置起动车道。
5.5.2  最大坡度爬坡试验
5.5.2. 1 试验车辆的起始档位为车辆前进档的最低档位。试验车辆置于试验区内,车辆的加速器,需位于最大开度位置,也就是在最大驱动力的状态。
5.5.2.2 试验时,车辆必须以低于5km/h 的速度,从起动车道向测量区域前进,车辆能于8s(或更短) 时间内,通过测量区域,则此测量区域的坡度,即为车辆的最大爬坡角度。行驶过程中记录电池组电压、电流数据,取三次记录值中最大值为最大驱动电流。
5.5.2.3 如果没有适当的斜坡可以利用,则试验车辆必须在不同的负载下进行(或增或减),获得其最大驱动力。
5.5.2.4 试验数据及结果记录到表A-5。

表A-1
试验次数
上电尖峰电流
上电尖峰电流延时
车辆启动电流
启动电流持续时间
1
2
3
4
5
表A-2
试验次数
车速
持续电流
车速
持续电流
1
2
3
4
5
表A-3
试验次数
续驶里程
充电能量
能量消耗率
1
2
3
4
5
表A-4
试验次数
行使距离
加速度
加速过程电流
1
2
3
4
5
表A-5
试验次数
爬坡角度
爬坡时间
爬坡电流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