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防盗喇叭布置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电子防盗喇叭的布置原则。
本规范适用于**M1类车的电子防盗喇叭布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3 概述
汽车防盗器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机械式防盗器、电子防盗器和网络式防盗器。机械式防盗器只防盗不报
警。电子防盗器既能防盗又有声音报警,能起到吓走盗贼的作用,即目前所说的防盗喇叭。缺点就是会引起误报警,但是它方便,并且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在汽车上得到了广泛地运用。网络式防盗器,即目前所说的GPS 卫星定位汽车防盗系统,能将报警信息和报警车辆所在位置无声地传送到报警中心,很多中高档以上的车有搭载。
本规范仅针对电子防盗喇叭的布置作要求。
4 布置要求
4.1 布置总则
4.1.1 电子防盗喇叭及其线束要求隐蔽,应布置在不易被人为破坏的位置。
4.1.2 电子防盗喇叭及其线束不能与周围固定件和运动件产生干涉,防盗喇叭的固定要求坚固。
4.1.3 电子防盗喇叭布置时应考虑周围温度场(尤其是布置在前舱时),使用环境温度要求在-30°——100°范围内。
4.1.4 电子防盗喇叭布置时考虑防尘、防水、防金属物落人破坏内部零件。外壳防护等级为IP55(详见GB 4208-2008)。
4.1.5 电子防盗喇叭通常安装在前舱内的前轮鼓包上(靠近前壁板)或前壁板上,也有的安装在后轮罩处的车身侧围里。
4.2 通常布置区域图示gps汽车防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