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秘密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校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学校机密或涉及学校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学校人员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学校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保密制度、不准带机密文件到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保密制度,如确需借用的,必须经领导批准。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内容,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印的,必须经领导同意。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要集中管理,不得外传。
第九条 离职、调职时,必须将自己的秘密文件及其它东西,移交给学校领导,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它人员。
第十条 学校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抽屉和文件柜锁好。
第三章 责任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元;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加重处理。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第一章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使每个员工珍惜来之为易的工作岗位,为学校兴旺发达自觉尽职尽责,同时学校也更有效地约束员工的劳动行为,尽到劳动者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要求每个员工必须立足本职岗位,勤奋务实工作,做到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
三、学校每个员工都应该为学校实现质量最优化、成本最大化、利润最大化而诚实工作、努力奉献。
第二章  工作时间
四、学校依法实行8小时/日工作制,如因临时工作需要,工作时间可增加。
五、上班作息时间为早上9下午5点,如因工作需要,学校临时调整。
六、学校依法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执行。
第三章  迟到、早退、旷工
七、凡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第一次对当事人20元,第二次40元,第三次50元,三次以上每次100元。
八、凡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迟到或早退一小时的,记旷工半天,第一次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200元。
九、迟到、早退时间一律由学校考勤人员时间为准。
十、凡旷工的,第一次100/日,第二次200/日,第三次300/日,超过三次学校对当事人进行辞职。
第四章 病、事、假
十一、学校员工有病需的,应向学校领导说明请假理由,并出具请假条,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将请假条交学校财务科。
十二、学校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的,必须凭市、区级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报学校,凡以虚假《疾病诊断证明书》进行欺骗的,一律扩旷工处理。
十三、病假15天以内的,按基本工资发放,二个月以内的按70%发放,超过二个月以外的,由本人自行解决。
十四、公司员工因有急事必须请假的,应出具请假条,经学校领导批准后交学校办公室,如因特殊情况应电话向领导请假,手续及时后补。
十五、凡请事假的,扣除工资40/日。
十六、因学校工作需要节假日加班的,按50/日发放。
第五章 婚、产假及丧假
十七、女职工的婚假、产假,学校依法执行。
十八、员工直系亲属(指父、母亲、配偶、岳父、岳母、公公婆婆)逝世,可休丧假3日,奔丧产生的费用一律自理。
第六章  其它
十九、员工凡产生的休假纳入年终效益挂钩考核。
二十、迟到、早退、旷工纳入年终效益挂钩考核。
第七章  附则
二十一、本规定适用于本学校全体员工。
二十二、本规定经2010    日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二十二、本规定由刘远莲董事长批准。
二十三、本规定从201111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的管理,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先、万无一失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学校生产经营正常进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消防
一、学校设立一名消防安全员,建立消防、安全检查、考核体系。
二、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贯彻“自我管理、自查自改、责任自负”的主体理念,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对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责任事故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四、学校场所应配备消防灭火器,以确保防火安全。
五、培训班培训时,应配备灭火器,并向学员讲解灭火器的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识。
六、经常检查灯具、电器设备插头是否牢固,避免引起火灾。
七、如发生火灾,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第三章  安全
八、安全工作是一项全民系统工程,必须“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每个员工在上、下班,工作中时时牢记安全,遵守安全规定。
九、行车安全,学校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遵章守纪,决不酒后开车,不开带病车,不疲劳驾车,不开英雄车,做到礼让三先,确保安全行车。
十、员工下班时应关好门窗,切断灯具和电器设备电源。
十一、培训授课时,应检查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隐患应及时排除,确保自身学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四章 环境、卫生
十二、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每个员工应从我做起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十三、每个员工应保持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良好,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办公场所整齐、整洁,文件、资料摆放有序,垃圾即时倾倒。
十四、员工个人着装应干净整洁,做到礼貌待人,体现学校精神文明的风采。
第五章 考核及处罚
十五、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责任人,除应承担损失部分外,另500——1000元。
十六、对违反交规行驶造成事故的,按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损失金额,全部责任承担15%,并200元,主要责任承担10%,并100元,次要责任承担5%,并50元,无责任不承担。
十七、下班未关灯具、电器设备电源的,一次性处罚20元。
十八、经检查,环境卫生差的,一次性处罚20元。
第六章  附则
十九、本规定适应于本学校全体员工。
二十、本规定由刘远莲董事长批准。
二十一、本规定从201111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档案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是维护学校经济利益、合法权益或学校发展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档案归类
一、档案管理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严禁任何档案材料保存在个人手里。
二、指学校的行政管理、经营管理、设备仪器、财会、人事等多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帐薄、凭证、图纸、图片、录音、录像均属档案范围。
第三章 归档
三、学校的文件、资料,形成实施后立即归档,培训资料每期结束后立即整理归档,归档文件、资料要求齐全、完整。
四、财务文件、资料,在年底终结后,暂由财务部门整理保存一年,期满后指定专人移交归档。
五、归档文件、资料必须保持成套性和完整性,禁止用铅笔、圆珠笔书写。
六、归档文件、资料等,必须是原件,如确无原件的,复印件应说明情况。
七、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进行编号,每类档案从1-999编写大流水号,每类档案内不得出现重复号。
八、档案必须专柜存放,并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库存档案清理,核对,做到帐实相符,对破损或变老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库存档案,因移交、作废、遗失等需要注销帐卡时,要查明原因、保存依据。
九、档案管理人员离职、调职的,在移交时应按实移交,不得私自带去或销毁档案资料。
第三章 档案销毁
十、如文件、资料、财务凭证到了年限需要销毁的,须经校长同意,销毁时应由学校派人现场监督销毁。
第四章 处罚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20-100元。
1、损坏、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的;
2、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档案的;
3、涂改、伪造档案的;
4、因工作疏忽造成档案损失的。
十二、本规定从201111日执行。
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加强学校设备管理,预防设备质量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杜绝设备的非正常损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护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设备指汽车、空调、冰箱、彩电、电脑、焊机软件等含200元以上的设备。
第二章  设备采购
三、学校采购设备时,必须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
四、设备采购必须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报校长批准后方可购置。
五、购置的设备必须由学校组织专人验收,并认真填写入库及相关验收手续,验收合格,手续完清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  设备台帐,设备档案
六、设备台帐应明确该设备的生产厂家,出厂日期,价格,随设备的资料清单,随机配件,附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并标明设备的维护保养期限。
七、设备台帐应标明,固定资产的折旧比例,台帐应帐物相符,逐一编号:
八、建立设备档案管理,范围包括:论证资料、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图纸资料、光盘、维修维护等事故记录。
销毁汽车
九、如外单位人员需借用,有关设备资料的必须经校长同意方可借用。
第四章  设备使用与管理
十、学校设备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操作人员必须对设备应知应会,未经培训人员,一律不准操作该设备。
十一、建立设备安全规章制度
1、设备操作人员守则;
2、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设备维修保养检查和检验记录;
4、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第五章  设备维修、维护
十二、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操作规程,定保养制度,并建立使用维修记录。
十三、设备发生故障,原则上由使用人负责维修,如使用人不能维修,由学校组织专人维修,修好后由使用人验收,合格后签字。
十四、严格实行保养制度,保养以操作者为主,每半年进行一次,并保证设备卫生整洁。
十五、设备应定期检查,做好“五防”即,防潮、防震、防压、防锈、防腐蚀,并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第六章  设备报废
十六、设备报废,由设备管理员提出报废申请,说明报废原因,学校组织人员进行技术鉴定,领导同意报废的,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报废。
十八、报废的设备处理后,将款交财务,财务办理固定资产销帐手续,同时下设备台帐。
第七章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