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
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档案存档、分类、整理、外借等程序的操作。
二、适用范围:公司档案管理。
三、责任者:档案管理者。
四、内容:
1、档案应由专人管理,非专管人员不得擅自翻阅。
2、档案存放点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同时要防火、防盗、防虫、防尘、防光、防霉、防潮、防高温、防有害气体等设备措施。
3、档案、资料、装具、设备等人柜前必须检查、清洁、消毒,发现有虫、霉和被污染的档案资料,应及时杀虫、去染、防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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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档案、资料必须按规定科学分类、整理、编目。做到存放有序,排列整齐,编目准确,调卷方便。
5、建立统计台帐,严格档案资料的接收、调出、借阅、销毁审批、登记手续,档案人员变动时,交接手续清楚。
6、定期检查全部档案,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7、档案文件材料应按时收集、整理、签字、统计,同时按规定人柜进库。
8、公司建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确定档案、资料的密级程序,保管期限等。
9、公司档案资料主要供本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利用。凡需使用,均须填写文件调阅单,依据调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各级领导签批后方能调阅。
10、利用公司档案、资料必须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
11、档案、案卷一般仅供档案室阅看,原件一般不外借,立卷的文件、资料可外错。外借时,须经主管领导或档案管理负责人批准;密级档案,特殊重要的档案借出时,须经单位领
导批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星期,至期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手续。
12、借阅者应爱护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特殊情况需涂改时应经同意,并在旁边签名。借出的档案,资料要防止丢失、损坏,收回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13、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档寨室,其抄稿内容也须经总经理同意且审核后方能带出。
14、利用档案者有义务将利用档案资料产生的效果反馈到档案室,档案室详细填写利用效果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