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城区客运人力三轮车改革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针对城区客运人力三轮车的存在问题,为改善市民出行环境,助力潮州旅游事业的发展,树立城市的良好形象,制订如下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改革目的在于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客运人力三轮车长期存在的问题,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市场秩序,营造平安和谐的城市交通环境,提高广大人民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通过缩量提质、车型更换、集约经营、划定范围等措施,规范人力三轮车经营行为,促进客运人力三轮车行业从常规出行服务向旅游配套服务转变、从个体经营向公司化经营过渡。人力三轮车改革同时,要大力发展古城微公交、观光电瓶车和共享单车,不断完善古城慢行系统建设,为居民和游客提供更多、更好的出行选择。
二、改革原则
潮州市客运人力三轮车改革坚持“安全优先,确保稳定,惠民利民”的原则。要充分考虑三轮车行业的历史和现实,以维护交通运输安全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兼顾各方利益诉求,在维持的前提下稳步推进。
三、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改革的领导,成立潮州市客运人力三轮车改革
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赖建华(市委常委)
副组长:陈锦辉(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奕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潮安区副区长)、(饶平县副县长)、(湘桥区副区长)、(枫溪区副区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备注:具体成员名单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中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力三轮车改革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部门落实改革的各项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曾义鹏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单位业务骨干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改革的日常事务,落实改革的各项具体措施,提出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置改革过程的各类突发事件。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人力三轮车年度审验(4月1日-4月5日)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市交通行业协会实施2018年度人力三轮车年度审验,取消到龄从业人员营运资格、按末位淘汰制度
清退经营服务质量排位靠后的部分从业人员,相应车辆回收并给予800元/辆的补偿;受理自愿提前退出营运的申请,车辆回收并给予2000元/辆的补偿。逾期未参加年审的从业人员及其车辆的营运资格予以注销。
(二)组织客运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培训考试(4月6日-4月15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关于公路运输驾驶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的要求,组织客运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考试。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发布通告并指导交通行业协会为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提供免费培训,时间为4月6日至4月10日,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加;4月11日至4月15日组织从业资格考试,每个从业人员拥有一次考试和一次补考的机会。考试合格的,允许继续从事城区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考试不合格的,中止经营资格,收回营运证件,车辆回收并给予2000元/辆的补偿。未按期参加从业资格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车辆营运证件予以注销。
(三)实施全市车辆换装(4月16日-4月25日)
按照安全舒适、美观大方、价格适中的原则,由市交通行业协会预选旅游客运人力三轮车款式报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并向客运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提供不少于两家的制作单位供从业人员自
主选购。经考试合格但不具备购车能力的,在原车辆回收后,可持从业资格证于4月25日前到惠潮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登记就业,车辆由惠潮旅游公司统一购置,营收方式由个体经营向合同制工人转变。
(四)规范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行为(4月16日起)
1、除持有效牌证的旅游客运人力三轮车外,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对查现的其它人力三轮车予以没收销毁。
2、人力三轮车要安装车辆卫星定位设备并接入市交通运输局的车辆动态监管平台,车辆不得超出划定的范围行驶。对超出划定范围行驶的,由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部门予以查处并做好纪录,违规行为纳入末位淘汰的考核范围。
3、旅游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持证上岗、统一着装、安全文明服务、保持车辆卫生整洁美观。
销毁汽车
4、惠潮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要实行集约化经营,严禁车辆承包经营,加强对所属人力三轮车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管,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稳定。
五、职责分工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属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摸查,提前做好从业人员的劝退及安抚工作,对确需进行帮扶的,分别落实扶助措施。
(二)湘桥区政府负责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城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划设旅游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运
行区域和停放区域。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利用各类宣传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人力三轮车改革的政策及其重要意义,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对客运旅游人力三轮车的运价进行指导,及时查处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五)市公安局负责负责客运人力三轮车改革的维稳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和应急事件处置,及时掌握舆论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查处蓄意煽动造谣的行为,打击各类暴力违法犯罪,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年审、末位淘汰、培训考试、车辆回收等现场的管控,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稳定。
(六)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各县区人民政府对贫困失业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进行救济。
(七)市司法局负责为人力三轮车改革提供法律支撑。
(八)市财政局负责为人力三轮车的改革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九)市人社局负责协助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再就业。
(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人力三轮车的年审、末位淘汰、回收补偿、从业人员培训考试、车辆换装等工作;负责牵头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城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加强对旅游人力三轮车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