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考试内容要求及合格标准
2016科目三考试内容要求及合格标准
科目三,又称大路考,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的简称。
001.考试内容要求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
机动车驾驶科目三2)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
3)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
4)正确使用灯光、喇叭、安全带等装置的情况。
5)正确观察、判断道路交通情况的.能力。
6)安全驾驶行为、文明驾驶意识。
002.考试内容
1)基本考试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直行、通过路口左转弯、通过路口右转弯、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2)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项。必考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
3)抽取不少于20%的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
4)省、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各地实际,增加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
合格标准
1)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
2)报考C1、C2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