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调整内容解析
一、上车准备的操作要求;逆时针绕车一周,观察车辆外观和周围环境,确认安全。打开车门前应观察后方交通情况。
二、起步的操作要求;起步前检查车门是否完全关闭调整座椅、后视镜、系好安全带,检查驻车制动器、档位,启动发动机。检查仪表,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开启转向灯,挂挡,松驻车制动,起步。起步过程平稳、无闯动、无后溜、不熄火。
三、变更车道的操作要求;变更车道前,正确开启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并向变更车道方向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变更车道,变更车道完毕关闭转向灯。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控制行驶速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变更车道的评判标准;将“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改为“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并向变更车道方向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增加“变更车道时,控制行驶速度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四、掉头的操作要求;观察前、后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减速或停车,开启左转向灯、掉头。机动车驾驶科目三
掉头时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掉头的评判标准;将“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不合格”改为“掉头前未开启左转向灯的,不合格”。
五、靠边停车的操作要求;开启右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后,减速,向右转向靠边,平稳停车。拉紧驻车制动器,关闭转向灯。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30cm以内。需要下车的,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缓慢打开车门,下车后关闭车门。靠边停车的评判标准;将“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改为“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将“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线大于30cm的,扣10分”改为“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小于50cm的,扣10分”。
六、超车的评判标准;将“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改为“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将“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改为“超车后,驶回原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七、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的不合格情形;将原扣10分情形中的“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的”两种情形改为不合格情形。
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信号是行驶的。
八、(新增)绿灯亮起后,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的,10秒内未完成起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