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评审
评分标准:
大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三综合评分办法细则
评审项目
评审要素
分值
备注
(10分)
大中型客货车考场考试车型为A1(大型客车)\A2(牵引车)\A3(城市公交车)\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考试车型齐全,且每种考试车型配置考试车不少于2辆的得6分,否则该项不得分;每增加一台考试车辆加1分,加满为止。
10
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为准。
考试配套设施  (52分)
考场专用局域网带宽及考场传输考试数据视频的带宽大于100M的得5分;
5
提供通信运营商出具的发票或协议。
考场配备屏蔽和干扰作弊的设备的得5分;
5
提供购复印件或现场实景照片(照片需显示出考场名称)并提供产品说明。
采用最新计算机考试系统(如身份验证系统、门禁系统、考试评判系统)的得6分;
6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设备购或合同)。
考场配备考试系统音、视频及考场监控储存设备,考生考试过程音、视频及考场监控可以保存三年以上的得 5 分
5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设备购)
配备考试随机排队待考系统供学员掌握待考信息的得4分;
4
提供设备购
候、待考厅面积相加大于280平方米的得5分;房屋框架为钢筋混凝土的得10分,砖混结构的得6分,钢结构框架的得4分,简易房的不合格。
15
以市交警支队考场建设标准检查报告中的面积为准。
候考区提供免费存包柜、充电器、便民伞、免费WIFI、空调、通风等便民服务设施的得3分,少一项扣0.5分
3
提供照片
交通安全宣传设施设备和考场音视频实时播放设备屏幕大于等于65英寸的得2分;
2
提供购
设置考生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业心理辅导人员的得3分;
3
提供专业证书
设置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或为军人、老人、孕妇、残疾人等特殊体提供绿窗口的得4分;
4
现场实景照片(照片需显示出考场名称)
考场工作人员配备(18分)
配备1名具有专业急救资格人员和常用急救药品的得2分
2
提供专业证书
配备2名安保人员落实安全保障工作的得2分;
2
现场实景照片(照片需显示出考场名称)
考场内配备工作人员10人及以上,包括系统维护、门禁管理、秩序管理、咨询人员、车辆维修人员、引车员、讲解员、操作员等,人员构成合理、专业齐全、职责任务明确并符合规范要求的得10分;每少1人扣1分。
10
考场教练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的得4分。
4
持驾驶员培训专业教练证
服务方案
及承诺(20分)
根据服务方案体系是否完善,流程是否科学合理,内容是否有针对性,分三个档次酌情评分。一档:4分;二档:2 分;三档:1分。
4
根据保障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有针对性,是否有违约承诺,分三个档次酌情评分。一档:4分;二档:2 分;三档:1分。
4
根据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有违约承诺,分三个档次酌情评分。一档:4分;二档:2 分;三档:1分。
4
根据制度是否规范、完善,标示标牌是否规范统一,是否有违约承诺,分三个档次酌情评分。一档:4分;二档:2 分;三档:1分。
4
根据是否有服务质量保障措施,食堂、住宿、医疗室、便民服务车辆等是否齐全,是否有违约承诺,分三个档次酌情评分。一档:4分;二档:2分;三档:1分。
4
机动车驾驶科目三
备注:
1、将投标人平均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出各投标人名次;
2、各项评审方面得分=∑评分因素得分,每位评委打分=∑各项评审方面得分;
3、计算投标人平均得分时,该投标人平均总得分=评委打分分数之和÷评委个数。
评分原则:
1评标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2)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弃权。
A、计分高出最高分或低于最低分的;
B、计分明显不合理的(如不按评分规则打分等情况);
C、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
D、其它违反本评标办法未按规定要求计分的;
4、投标单位提供的各种有效证书和证明的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评分的证书、证明及业绩等相关资料原件必须携带至开标现场核对,不能提供原件的投标单位,不予计分。
5、开标开始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
评审方法
1、评标方法
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标准进行打分,本项目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4名中标人,若有效投标人不足4家且不少于3家的,则有效投标人全部为中标人。
1.2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
2、评审标准
见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初步评审表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做无效标处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详细评审内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以全部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2评标结果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