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机动车考试中心科目三承诺书
驾校科目三安全员、教练服务自律承诺书
为维护考场秩序,规范学员考试行为,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做到公平、公正考试。科目三考场安全员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部“五条禁令”及考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恪守良好的职业道德,处处为考生做好表率。
二、按规定着装,佩戴安全员证,爱护考试车辆和考试设备、器材。
三、严禁酒后上车,严禁私自更改考试线路,严禁安全员人为造成考生不合格,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停考,取消安全员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四、安全员考试时不准打骂学员,应公平、公正对待每位考生,违反者每次1000元,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五、严禁考试收取考生钱物或与“黄牛”等勾结变相收取钱物,一经查实,处以相关驾校停考,
永久取消该安全员资格,并报交通部门建议注销其教练证资格。
六、严禁考生送钱物给安全员,否则取消考生考试资格,一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以上要求为安全员工作承诺,将坚决执行并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理。
承诺人:科目三安全员 201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