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科目考试规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凡有机动车驾驶资格证书或外国机动车驾驶证,居住在无锡市的未满18周岁的成年人,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应当按照本规则参加考试,通过考试后,可以申领无锡市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条 考试科目:无锡市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分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
    第四条 科目一考试:科目一考试是文字考试,考试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共有120道题,每题1分,总分120分,及格分数为90分。
机动车驾驶科目三
    第五条 科目二考试:科目二考试是实操考试,考试内容包括负责拍摄并进行基本操作,即驾驶路试技术和安全知识,共有50分。
    第六条 科目三考试:科目三考试是安检考试,考试内容包括负责拍摄并进行基本操作,即交通安全和检查,共30题,总分50分,及格分数为35分。
    第七条 考试时间:每周定期招考,可查询局网站、当地政府网站或咨询指定驾校报名及考试时间。
    第八条 参加考试的准备工作:
    (一)准备考试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资格考试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及驾驶证复印件原件;
    (二)熟练掌握考试知识:应充分准备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乘车技巧及安全知识;
    (三)报考者应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的有效期间内参加考试。
    第九条 其他事项:
    (一)应自行准备考试用的口罩、围巾、帽子等;
    (二)在考试现场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说脏话、攻击他人、使用手机和其他电子产品或在考试期间作弊等;
    (三)如存在作弊行为,驾校、车管所有权取消考试成绩。
    第十条 本规则由无锡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警察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