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科目三(路考)考试规范
科目三路考考试规范
一、准备
1 上车前逆时针从副驾驶门绕过车头至驾驶室门口,喊“报告考官学员XXX请求上车。”
2 上车后调整座椅,系好安全带。
3 空踩油门(以2000转速内为准),看仪表,看左后视镜,右后视镜(动作要大)。
4 再次报告考官“各仪表工作正常,后视镜视线良好,请求起步”。
二、起步
1踩离合器
2挂一档
3打左转向灯
4看后视镜
5鸣喇叭
6稳油
7松离合(到触点一翘头)
8松手刹
9起步走稳,松完离合且脚不能放在离合器上
10关闭左转向灯
三、起步换挡
1 稳加油门不能超过2000转速,松油门踩离合,换二档,松离合踩油门;
2 车速起来后松油门踩离合,换三档,松离合踩油门;
3 车速起来后松油门踩离合,换四档,松离合踩油门(四档速度不能高于40码);
四、靠边停车
1 收到停车指示,松油门同时打右转向灯,看后视镜(动作要大);
2 踩离合减至三档,慢慢松离合直至把脚移开;
3 再次踩离合减至二档,对边线踩刹车;
4 挂空挡,拉手刹,右转向灯复位;
5 解开安全带,报告考官,考试完毕,两次开车门确认安全下车(屁股不能正对考官);
6 下车后顺时针从驾驶座绕车头至副驾驶,并对考官说谢谢,考试结束。
注:
1 未打转向灯不及格;
2 打转向灯不看反光镜不及格;
3 速度超过40码不及格;
4 转向灯后面动作未完成时转向灯自动回位,此时需立即再次开启转向灯至需转向的方向;
5 换挡时看档位位不及格。
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一)上车准备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二)起步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3、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
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7、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8、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9、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10、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三)直线行驶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4、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5、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四)变更车道
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五)通过路口
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六)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1、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七)会车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八)超车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4、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5、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6、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九)靠边停车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3、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4、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20分;
5、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6、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7、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8、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9、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十)掉头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3、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十一)夜间行驶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补充路考注意事项和要领
1、开始考试时,从车子的右边绕行到车子的左边,在下面喊报告,听考官说:"上车"后,
机动车驾驶科目三
上车关好车门。先平稳心态对考官说:"您好",然后将座位调整到最合适的角度,系好安全带。
2、面对考官说:"××驾校×××学员申请考试",双手将考试卡递给考官。踏下离合器踏板,轰一脚空油,看一下各仪表,然后"报告考官仪表正常,请求起步"。听到考官说可以起步后,打左转向灯,挂前进挡(小车挂一挡,货车挂二挡),松手刹,慢抬离合器,慢跟油,起步要稳。
3、考试时一定要听清考官口令,如考官说向右转,重复考官口令,“是,向右转”,左转的话,“是,向左转”,以此类推。不要过于紧张,尤其到路口处和障碍处时要减速慢行。